高利贷诈骗串通法官一审法院造假案,三级法院支持,应该到哪里寻求救济?
张*和郭*本来就不认识,也从不打交道,张受朋友之托经龙*介绍欲向郭借款四万元,张按照郭的意思写好借条交予郭,郭收了借条却不交付借款,又暗地把钱借给龙*,搞一女二嫁两头吃的借款欺诈圈套套张,又请来其亲戚李*搞虚假公证证明郭*已经借给张*四万元,郭又声称自己一二审法院有人,我要她怎样就怎样。他喊来了法官石*编造了一个【郭*诉张*民间借款纠纷】假案,通过潜规则立案,自己造案,自己立案,自审自判,要张*十天内还郭四万元及银行四倍利息。离奇的是,此案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再审是发回重审,撤销一二审判决。并得以强制执行。重审以一审为蓝本,更加荒唐。不仅三级法院支持,还强制执行张*近10万元给郭。郭*一分钱没借出,经过法院审理却获得了10万元的‘还款’。此案法院13年拒不纠正。请求解答。谢谢。
公安机关对我提供的法院高利贷借贷纠纷判决裁定生效后提供的新证据予以认可,但不立案因法院一审未认可高利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1月9日经邵阳人汪琪介绍借邵阳人刘丁丁130万元月息10%13万元。 从2005年11月9日—2007年2月9日15个月里我支付9个月高息117万(其中凌志车作价60万抵给刘丁丁) 还欠刘丁丁本金130万元,6个月高息78万元,共计本息金208万元。 2007年4月初刘丁丁带谷勇到我家授权谷勇全权处理追讨我和他(刘丁丁债务
我在一审法院由于法官因查证事实不清,判我时效败诉,二审中院退回一审重审
我在一审法院由于法官因查证事实不清,判我时效败诉,二审中院退回一审重审,于2015年9月我去一审法上诉,案件经过了一年零四个月都没有结案,(被告与法院关系不寻常)现在被告又以因未经验收已居住5年要做质量鉴定,以质量不合客为由进行抗诉,法院受理被告立案,我在法院送达诉状,一年后,在我再三催促下法院才给我立案,
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法院让我把上诉状交一审法官,如果一审法官故意给我拖延时间
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法院让我把上诉状交一审法官,如果一审法官故意给我拖延时间,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被法院的办案法官打了,我应该怎样写个书面材料了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被法院的办案法官打了,我应该怎样写个书面材料了,
刑事案件原告以合伙作生意为由起诉被告诈骗罪,一审,二审法院对这一说法都不给予支持
刑事案件原告以合伙作生意为由起诉被告诈骗罪,一审,二审法院对这一说法都不给予支持,可是最后法院以被告拿钱时说干嘛没干嘛,还有和原告失去联系和躲债,这一说法宣判了诈骗罪,可是在公安卷宗原告的口供里可以看出原告和被告并没有失去联系,被告捕前也是在本地,并没有躲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