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几个星期加班疲劳,每天从早上7:30工作到晚上12:00,骑电动车刚下班几分钟就在路上摔倒,造成严重伤害。咨询劳动局说不是工伤,事发时间2012.6.7.安那个法律条文向公司主张权利。
我的快件到派件员手上两天都没送上门,打电话给派件员,态度很不好,我能主张自己的权利吗?如何主张 2010-05-14 12:52 安徽界首公司 的收件员 郑孝勇已收件 2010-05-14 13:25 由安徽界首公司 发往 安徽合肥中转部 2010-05-14 20:04 由安徽合肥中转部 发往 江苏南京中转部 2010-05-15 00:53 快件已到达江苏南京航
我的车于最近被对方车辆撞坏,对方负全责,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但对方拒不给我修车。 后来我自己掏钱修的车,我要求对方陪付我的修车的费用,以及修车途中燃油费用,但对方拒不陪付。 请问我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我可以向对方主张我的哪些权利?
我离婚了,一审法院将我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判决给了对方,二审是今年8月31日作出的,改变了部分判决,但房子还是给了对方,依据婚姻法三,此房是不是应该判决给我,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我还在为此房还贷款,如果我不还,房子就会被拍卖,这是对方的目的,对方在另外一个城市,不想要房,就想将房子卖掉,此房房产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
上班期间被车撞到,现查出有肾脏囊肿与腰间椎盘突出(之前一点症状也没有的),车主不肯负责,请问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10月3日父母开车前往滨湖新区办事,在紫云路十字路口等红灯,当信号灯变为绿灯直行到路中央时,马路左边一辆电动车一家三口闯红灯撞到驾驶室门上(此路段以前一直无红绿灯,出事的也很多,现在有信号灯后又无摄像头),小男孩才三四岁,父母下车打电话报警并把伤者送往医院,经检查对方母子无大碍,只是对方父亲右侧8到12跟
一家食品公司欠我们40万元,然而他们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他们原来的股东将食品公司的股权全部卖给另一家国企,成为这家国企的全资子公司。但是国企收购该食品公司后竟以食品公司的名义登报公告说食品公司将不承担该以往的债务,并且没有表明这些债务将由谁来继承。我们到法院起诉食品公司,法院竟然回答说人家登报说不承认
我公司保管员监守自盗货物价值七万,已立字据承认盗窃事实,但无力偿还,请问所立字据至今已经有五个月了,还可以报案吗?或者过多久再报案会无效呢?(1)如果不选择报案,找律师起诉结果会是一样的吗?还是必须要报案? (2)如果给时间还款,那张承认盗窃的字据,几年内报案有效?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早上骑摩托车8点到公司,把车停到公司指定厂门口的停车场,下班发现车不见了被盗。公司门口安排有两保安值班,之前也有几次盗车事件,但公司未采取任何有关防患措施,类似事件接连发生,请问公司有懈怠责任没有。 能否获得一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