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在成都打工多年的打工仔,服务的公司是一个私人批发公司,以前是个体工商户,老板是亲戚。我15岁就开始跟着他干,公司现在规模很大了,有60多人了。因为是亲戚所以我自从那时候起就没有计较他发多少钱工资,记得几年后有一次因为他将又我的一个月的考勤乱算我一气之下不想干了,当时因为规模小我又是业务骨干,所以他夫妻两个给我做工作要我继续干,并承诺以后结婚的费用他们给包办了,并说以后我自己单干一定大力支持以及很多承诺的话。我于是留了下来,后面2009年我结婚时一共给了我4万5千块钱但不很情愿的样子。后来这事就过了我和我老婆就继续在他的公司工作。但是就在09年他做了一件很让我气愤的事,他从同行中挖人过来明里付给别人的工资是跟我们一样的3150\月,但是不久人家离职了却私下按7000\月的薪水发给别人,前后有几个员工,因为与我们也很熟,所以离职后拿到补齐的钱后告诉了我。而同期我和另外的两个老员工(都是10年以上的工龄)因为挂职都是副总,除了老板和老板娘意外就属我们的工资待遇最高,遭到这种待遇,我们为此非常气愤,我也找过老板娘理论,她当时答应会给我处理的。 后来2010年,我调任公司的一个汕头品牌厂家驻成都办事处的经理,在公司仍是副总级别。他答应我年薪10万元\年,每个月先发4450\月,当年销售超额完成,但年底那未兑现的部分一直未结算,直到2011年11月份,我和我老婆商量着不能这么干下去,否则压力太大了,我决定自己要单干,于是找到他商量他以前承诺支持的事,他找了一堆的借口,还说了一句你做生意与我有什么关系?我想想就寒心,这么多年了,他竟然如此不守承诺,如此绝情。我和我老婆一气之下决定当即辞职。我是11月底辞职的,后面我来到昆明开始做自己的生意。年底的时候我去那边跟他结算工资,他将2010年的差额部分补齐给我了,但09年的差额部分他不承认,2011年截至11月份的差额部分也以办事处客户应收款等账目未交接清楚为由不予结算,当时因生意即将旺季来临,于是我便同意年后淡季也就是3、4月份过去结算并让财务经理出具了一份工资暂未结算的书面证明双方都签了字的。 因我手里积蓄不多,又是新店开业,资金压力很大,刚好我以前办事处的一个业务员在重庆出差收款,给我打电话聊天时说到他收到5万块钱现金,于是我便让他给我存了过来。后来我在网上查询得知这好像是犯法得行为,于是我年后2月份的时候我给业务员存了过去,还叮嘱他及早归还公司。他担心一起交上去会引起公司察觉,说要一笔笔的交,我也就没说什么。又过了一段时间,一天那个同事打电话给我说公司老板已经察觉此事,公司另外的业务员下去收款时发现客户反映的付款时间与交钱的时间不符。于是同事决定向公司撒谎说当时出差时丢失了5万块钱货款,但都会补齐给公司,这些钱也在几天后补上去了。 4月下旬我去了成都,找老板结算工资,老板和老板娘以此威胁,除了09年的差额部分予承认意外,还要扣掉结婚时的45000元,后面的钱才能给我。并让财务经理出具了一份2011年工资未结部分和未领取的书面证明。 我在成都等了一个多月,找了多人调解,还是没有结果,我便想到法律起诉他。律师告诉我能申诉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和2011年的未结算部分。但我担心老板报复我,告我挪用资金或者职务侵占罪,我很矛盾,我本该得的工资却面临这种困境,请您告诉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回所得并避免被人告或者获罪?另外同事愿意两肋插刀帮我顶着并说老板没有直接的证据控告我,但是我仍担心连累他,就算我真的承认那么又有什么罪呢?还请陈律师及时详细地帮帮我!急啊!谢谢了!
我工作2个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还压了20天的工资当押金、我想走又不让我走。自离20天工资压金就没了。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现在还在上班。工作单位又不归本地管,归南京管。打电话给劳动局,劳动局说不归它管
我在去年进入一家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离职。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工资和两个月的饭补一直拖欠到现在,最近工资发给我们了,但是还拖欠我们两个月的饭补,公司扣押我的饭补要充当罚款,理由是我违反公司规定,内部谈恋爱。公司规定内部恋爱要开除,但是我们确定关系之后就双双离职,并未被公司开除
工资纠纷,员工搬了公司财产抵债,公安局把案件定为聚众哄抢罪,员工如何做?
一家汽车公司的老总欠工人2月到3月份的工资。3月25号他的公司已经没法进行正常运营,而他又没跟谁作确实的交待,而且手机关机,公司的固定财产又被暗地地转移,又没任何人出来负责。3月27日员工便去劳动局备案,但由于没找道这家公司的老总便没立案下来,期间公司几位员工收到老总打电话过来说28号回来处理事情,于是全体员
本人于2011.03.28到该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因上班时间太长,体质吃不消,今年04月提出辞职。辞呈通过,但是,22号才能走,但是我提前离职了。公司以旷工三天对我作开除处理,并扣留了我三月份,四月份两个月的奖金和四月份半个月的工资,而且我们以前每个月工资都会被扣所谓50块钱一个月的风险基金,合同到期或者合同
各位律师,您们好。本人想向您请教个问题。本人是某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公司在去年10月更换了法人,当时公司的两名股东(公司共有三名股东)提出来让现任的董事长负责公司,言下之意是叫我不要过问公司的事情了。本人从那以后很少去公司,很好过问公司的事情了,但是董事长安排的事情我都完成了。公司近期召开股东会议,准备
工资纠纷,员工搬了公司财产抵债,公安局把案件定为聚众哄抢罪,员工如何做?
一家汽车公司的老总欠工人2月到3月份的工资。3月25号他的公司已经没法进行正常运营,而他又没跟谁作确实的交待,而且手机关机,公司的固定财产又被暗地地转移,又没任何人出来负责。3月27日员工便去劳动局备案,但由于没找道这家公司的老总便没立案下来,期间公司几位员工收到老总打电话过来说28号回来处理事情,于是全体员
我在一家烧烤店上班,现在因家里有事不能上班,但是他们欠我二十三天工资不给,我报警来但他们还是不给,也不同意协商 因为我当时去上班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该怎么保证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律师你好 昨天上午我去找老总要工资,到酒店门口经理打电话叫我到她办公室,我去了办公室当时里面坐两小伙子,其中一个我认识。 进办公室我没注意经理抢走了我的手机给了我不认识的小伙子,没想到那小子当我面掰坏了我的手机还从四楼窗户扔掉。回头打我,打我我没还手,我当时还报警了,但警察没来,还威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