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再婚有2个孩子,女方是初婚,当时是一屋一厨,婚后生子男方单位由一屋一厨调到两屋一厨。7年后离婚后两年,又拿这离婚后的财产复婚,现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能分到女方多少财产。
2010年我前夫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有钱的四川女人,半年后他提离婚,同意把七岁的女儿给我抚养,但我们一次性购买的安置房得放在女儿的名下,我没同意,后来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我,房产涉及到了第三方和无房产证所以没处理,现在房产证办下来了,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现在再起诉要求离婚后的房产分割,请问我可以争取到房子
婚前男方出首付购买的房产,女方付了一部分装修款,房产证上有男方女方2人的名字,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前男方出首付购买的房产,女方付了一部分装修款,双方为银行贷款的共同贷款人,房产证上有男方女方2人的名字,离婚时男方为过错方,房产应如何分割?女方是否能得到额外补偿?
如果我在拆迁之前结婚,老房子与她无关,用拆迁费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名字是我男方的,若干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女方是否能分得房产? 真诚请律师帮我解答!
离婚后按揭房无法过户,如何确保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有效性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孩子半岁,房子还有17年按揭,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协议房子归孩子,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孩子归母亲 问题:1.由于按揭房很多银行需要在还清贷款后才能过户,加之孩子只有半岁,不晓得能够过户,如何确保房产安全,比如男方私自将房产用于抵押。。。 2.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上学后是否可以根据实际
婚前男方购房,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婚后2年男方父母帮还贷款。累加男方父母共出资约10万。其余贷款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婚后第6年,卖房买新房,动用男方个人房贴5万一次付清,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现为婚后第10年。若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我是2000年购买的房子,当时首付是我支付的,房产证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01年结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装修了房子入住,现在按揭还差四年即可还清。现双方感情不和,同意离婚,但房产分割意见不一致。请问这种情况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一次性付清,婚后感情不和,起诉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04年女方一次性付款买房一套,其中一部分房款因上班忙,委托男方存到女方户头。离婚时,男方称此费用为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法院将如何判决? 2006年女方才和男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没有同居情况。
妻子为原告,丈夫为被告,妻子告丈夫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包括北京的房产)。夫妻二人居住地为福州台江区,丈夫现常驻于北京(超过一年并有北京暂住证)。 诉讼法总则中第二章管辖中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婚后,男女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得一套二手房,其中男方出大部分房款,女方出小部分房款,房本上写夫妻双方共同的名字。请问:离婚时房对此房产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