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有套房,马上面临拆迁,就在近日有一远房亲戚莫名前来要求分一杯羹,上厂办物业要求分房(我姥爷的房屋属于公房,只拥有房单),遭拒,要求法院审理,此房屋由60年代我姥爷父亲原有的公有住房置换而来,姥爷的父母赡养义务由我姥爷承担,现房屋原由我老爷的父亲承租,此亲戚为我姥爷的哥哥的孩子,老爷的哥哥早在几年前就去世,我姥爷还有一妹妹在世,此房屋为厂员工宿舍,房屋内承租人现为姥爷本人,即姥爷与姥姥都是本厂老员工,此房无其他户口与同住人,亲戚为潍坊外地人,其父即我姥爷的妹妹非本厂员工,现在此人为物质所诱做此极端行为让人心寒至极,想问各位律师此房屋在有房单有邻居的人证作为姥爷为其父亲做了赡养义务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受理,我姥爷胜诉几成?还有无其他证据可循?急!
房屋拆迁前产权是父亲的,儿子结婚后和父亲共同居住,后来住房被拆迁,买新房时,拆迁补偿款不够买新房钱,父亲是老人,不能贷款。由儿子贷了一部分补足,由于买房人才能贷款,房契只能写儿子的名子,父亲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并未借给儿子,新房是共同财产,共同居住。儿子要离婚,父亲的财产权利如何保障?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父亲死亡,母亲健在.父母户口不在一处。父亲名下有一承租房,房屋户口有父亲和大女儿及外孙三人。大女儿及外孙在此处房屋居住两年以上。现在母亲在这处房上有怎样权利?大女儿是否是唯一房屋继续承租人?父亲其他三个子女有怎样权利?大女儿变更承租人需要其他子女签字认可吗? 谢谢!
老人已经去世没有立下遗嘱,膝下有四个儿子,老大和老二都有房子,本人父亲排行老三,老人的房子现在暂时由老四居住,因本人父亲外债的关系已经把自己的房屋卖了,现在居无定所没有工资,四处打工,本人父亲想回老人的房子暂住一段时间,但是小儿子拒不开门,我想请问一下,由于老人去世时没有立下遗嘱,该房子应为财产,四
房东隐瞒房屋的潜在危险。给租房者带了生活上的不便,身体上的伤害,以及精神上的痛苦、阴影。租房者多次要求房东解决,房东只有给予一次处理,但未解决到问题。之后又多次要求处理,房东总是推推拖拖的,现在还没处理。 请问,租房者能不能要求房东退房,退钱给我们,我们承受不起这伤害! 我们租房没有合同,只
老人共有4个子女,房屋为父母共同财产。房本在父亲名下,母亲已过世,母亲生前未对房屋做任何处置。如果父亲单独对房屋进行了处置,将房屋过户给了大儿子(在母亲去世后)。 父亲去世后,其他4个子女告至法院,在法院判这种房屋过户无效的情况下,父亲那部分遗产法院会如何裁定? 比如房屋价款100万,父亲可处置60万
在父母50几岁时就把他们名下的所有财产【现金和房子】都 赠与给了妹妹,到现在他们和妹妹闹了点矛盾就要我一起和妹妹赡养他们.我承认赡养他们,他们到我这里吃可以,要住就回他们自己的房子,可父母不干非要到我这里来住,不让他们住就要告我不赡养他们。你们觉得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
你好。我玑在有个案子不明白怎么走合适啊。请给予帮助。谢谢 我爸爸和妈妈在14年前分手。妈妈给爸爸一处房子,爸爸又找个老伴。老伴代一女孩。这几年我在不助时我也回去看他。,我也是有家的人。在外地工作。去年爸爸过世了。他们家拿出房屋买卖的合同说爸爸给房屋卖给了那个还在上学的女孩。后来他们说话语就变了,说我
您好律师,当年我爷爷和我奶奶(不是原配)有套房子,但是由于爷爷去世早,关于奶奶的赡养问题,于是居委会就答诚协议,让我叔叔们写放弃书,放弃书大概应该是房子归居委会所有。由居委会来照顾老人,我们作为孙子辈份的有没有继承权,现在房子被居委会租出去了,我们可不可以强行住进去,还有租房子钱应该不应该我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