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天津市的一位年轻妈妈,2011年8月26日是我产假休完回单位上班的日子,因为孩子太小,又没有人帮助照看,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哺乳假,劳动法是否有关于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呢? 另外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申请不了哺乳假,而且我又无法回单位上班,那我还能否享受生育津贴?因为生育津贴下来需要一段时间
我是08年10月20号生小孩的,我到今天才知道原来当初生育津贴划了2万多元给单位的,可是单位只发给我每个月的基本工资,170天产假,大概总共发给我一万元左右,多出来部分并没发给我,我现在还能追回吗?要怎么追回呢?
我是3月底生的宝宝,现在单位从医保领取了我的生育津贴,但是单位说这钱是补给单位的,不是补给我个人的,因为在休产假期间,单位发了工资。我想就这个问题,咨询一下律师,单位是否有权扣发?还有我是晚婚晚育,有独生子女证,产假应该是多少天?
产假是否带薪,生育津贴是不是产假工资,二者可否同时领取? 我们公司人事说,我们的生育津贴就是产假的工资,公司不会另行发放别的费用,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我在一家股份制的大厂里担任会计一职,在单位也缴纳了1年多的保险了,好像交了有5种保险。现在因为厂里搬到了郊区,离市区比较远。而我也是刚过了产假,上班做班车去,这样的话,一天小孩子吃不了奶,我觉得不是很合适。所以我打算不干了,不过听说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在厂里干着,最起码要在干个2-3个月才可以领,我想问一下
我于2011年10月生产,产后申请生育津贴,但是公司在去年9、10两个月没交社保,后来补交了,申请的时候社保局说在系统里这种情况不能发放生育津贴,但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说查看她们的相关条例里面写了这种补交的情况是可以发放津贴的。只是系统里不认,社保局就不给。现在公司也不承担这个责任。 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律师您好! 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婆已经怀孕7个多月,她目前在复旦读博士,属于脱产,户口是学校的集体户口;我是上海户口,目前自己创业,因为觉得不划算所以没有缴纳社保,但是我以前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交过两年的社保。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可以申领上海的生育津贴吗?谢谢!
原在公司泰安分部工作了2年,交了2年的保险,后转回老家的公司分部,都是同一家公司,继续交了10个月的保险,可生育津贴要1年才能领取,如何领不到生育津贴,我该怎么办
我在这家公司上班快满一年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公司要削减我们员工开支,从我们公司底薪里面抽5-10%的钱来当做我们的业务津贴,但是马上我要生孩子了,之前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里面规定我有三个月的带薪产假,那么,我们三个月的产假,公司是否有义务按照合同上规定的工资底薪来给我发呢? 补充:公司如果现在决定不办了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给员工投了医疗生育保险,但是员工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在新农合报销了相关费用,导致公司在市里为员工投的生育报信及津贴无法申报,公司是否有权不支付生育津贴,因为社保说不能同时享用,公司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