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买的昌建地产的房子,今年三月份的时候通知办理土地分割证,每户需交220元办证费,这样的收费合理吗?而且土地分割证领回后还要自己去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到时候还要自己再交,开发商说没有规定一定要为业主办理土地分割证,这个说法对吗?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我们是由石家庄永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汇龙湾楼盘的业主。自去年我们购房后,开发商与我们签订协议中约定去年十月帮助贷款,今年五月交房。后来贷款推到去年底,最后是今年五月办理的,此时中央调控政策出台许多人多拿了利息,二套房的购房损失再大。签正式合同时,开发商又把交房时期改为今年八月,合同上约定如开发商约
因为小区地势高,取暖用了压力阀,想问一下这笔费用该开发商出还是业主啊
因为小区地势高,取暖用了压力阀,想问一下这笔费用该开发商出还是业主啊 ?跟隔壁小区之一路之隔取暖费却多加3元,这样的收费合法吗
我去年买的现房,开发商只给了购房收据和黄皮合同。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也没个信我想知道购房多久开发商应该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给业主 在2009年11月入住的
我去年买的现房,开发商只给了购房收据和黄皮合同。现在已经快两年了也没个信我想知道购房多久开发商应该把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给业主 ,在2009年11月入住的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下来。
请问房地产开发商一再延期交房,业主应该如何应用法律武器,且能起到什么样的预期效果?
我于2008年在昆明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约定于2010年12月31日以前交房,但是开发商一再拖延交房时间。请问我应该如何应用法律的武器来解决这件事情,并且能够让我能够尽快拿到用辛苦钱买了的房子。
我是钦州市中央公馆的业主,我已入住小区快两年了,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这几天开发商又通知我们交1200元办理土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收费是否合理,我该怎么办?我应负担的费用有那些
问题: 1、开发商要求交办理房产证的有关手续费,业主由于资金紧张等问题,可以暂时不交有关费用,暂时不办理房产证行吗? 2、本人是购买的商品房,银行按揭者,即使办理了房产证,房产证也不会给我们现在,所以请问本人(业主)是否可以等以后资金宽裕后,才到房管局交相关手续费办理,这样做法律上允许吗?如果允许,是
房地产开发商预收我们的办理房产证费用,过了一年多仍未办成,合理吗
房地产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向我们预收了办理房产证费用,但是交房了一年多,现在房产证仍未办得,说是房产局不给他们出一个什么材料,现在我们要求退还预收的办理房产证费用,合理吗?
开发商不办理土地分割,业主没办理土地使用证,业主该怎么办? (开发商说政府没有强制要求?请问下有相关法律规定要办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