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场里土地承包费用,场里开支困难问题,我母亲以及其他二十多名场职工在场党委书记陪同下前往市信访局上访。后在工作人员调节过程中,党委书记当着众人的面表示会精简各队干部,减少开支,也再不提拔新的人员!然而在职工相信他的话回到厂里后,发现并未精简,反而每个队又增加了干部人员,我母亲的愤愤不平,就在我们三队职工微信群里说这位书记是言而无信的小人,不把自己当人看!微信群大概80几人,其他人并未回应,也没有作出反应!过了几天,派出所执法民警直接到家里通过穿惯了。将我母亲带走,接受调查询问,要求我母亲在微信群里道歉,同时在三队周一升旗仪式上当着众职工的面哥哥这位书记道歉!否则就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四十二天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进行拘留处理!我想问一下,因为一个老百姓,一个农民因为马上吃不上饭了,发了几句牢骚,就这样处罚她,合理合法吗?
本人父亲两个星期前在自家租房后门一辆电车车座上拾到一个钱包,当时早晨六七点钟,无人,失主问询未给。失主报案,辅警问询两次承认,予以返还,请问是否触犯法律,算不算盗窃罪。
请问,假设向他人的家门上多次涂抹粪便之类的污秽物,算违法行为吗?这事能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罪吗?
请问,假设向他人的家门上多次涂抹粪便之类的污秽物,算违法行为吗?这事能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罪吗?
律师冯洪涛将男士称为女士是否构成侮辱诽谤他人,是否侵害名义权?
是律师冯洪涛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不经调查不顾当事人真实身份,将对方的男士故意称为女士是否恶意侵权,属于什么侵权,可否维权? 我想举报或诉讼冯洪涛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分辨不清男女,或者侮辱诽谤本人,侵犯名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