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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冯洪涛将男士称为女士是否构成侮辱诽谤他人,是否侵害名义权?

律师冯洪涛将男士称为女士是否构成侮辱诽谤他人,是否侵害名义权? 是律师冯洪涛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不经调查不顾当事人真实身份,将对方的男士故意称为女士是否恶意侵权,属于什么侵权,可否维权?
我想举报或诉讼冯洪涛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分辨不清男女,或者侮辱诽谤本人,侵犯名义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ongye……(北京)
提问时间:2016-04-09 03:4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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