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地要征出,要村民签名,现已有七成多村民已签,其中个别的村民无签,原因地价不合理。请问无签名的有没有权争取自己的利益呢?
我是福建仙游的,请问政府划定的农村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区,有关部门能不能在人民群众不知其何时有经过土地堪测,何时下发批文,而且该保护区从08年被划定以来到今年三月,所在村的干部群众无一获悉,各级部门也没下发过任何告示文书,也未在该保护区范围内立过标志牌对该地的保护范围,面积,责任人,起至日期等做过任何有效
我想问下政府征用我们队的土地赔偿的费用已经发下来了可是有的农户有女儿嫁出去了她的儿子户口也在本村也就是农户的外孙也想得到赔偿这是否合理呢? 我 04-05 15:29 问题导致了队里钱发下来了可是由于争议钱被搁置了并没有到农民的口袋里,而且政府因为钱被发下来了觉得可以动工了怎么办?
农民耕地被征,百万赔偿款由镇村社一级统一保管这笔赔偿款,每年按户头分配部分赔偿款是否合乎情理?赔偿款是否应该一次性赔付到农民手上
村里最近征地,一亩地1000块租用5年5000块,地面附着物一次性赔偿5800块,地里面种的树木,也拒不赔偿,说是现在上头政策不予赔偿,没有合同,没有文件,叫村民在一个白本上只签名,拒签不满者,总是家访,一群闲杂人员总是乱窜,总是扬言强推田地,很无助,真不知道该怎么好。。。
你好!我家乡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在合同上写明明是租用土地实际是征用土地!
有一农户,(此农户是家庭承包)承包了一块土地,因为户主年事已高,身体不适,于是让儿子也是承包中的成员,签订了土地征用补偿的合同,后来因为补偿款没有按签订的协议,拿到应该拿到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于是上诉法院,法院认为户主的儿子,没有诉讼的权力,必须增加户主及成员一同成为诉讼的主体,法院才能受理这起案件,
我们村现在要在原有水泥路的基础上加宽一米,导致要用到田的问题,村的队长就开了个群众会议,按少数服从多数规划了道路加宽的位置,本人认为那位置极其不合理,问队长有没有经过相关文件和批准,她说没有群众会议已决定了,这令我很气愤。
现在老家整个土地要被回收,政府要赔偿,目前存在这么几个问题。 1、我爸去世十年了,生产队分土地时他是户主,他是农村户口。 2、我们于9年前搬到了长春,房子卖了,独立的耕种土地送给我姑了。 3、村子里生产队土地的分配名单中应该还有我爸的记录。 4、我妈的观点是,虽然我爸没有了不过我妈未改嫁,所以她应该作为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那里在建一个产业转移园,施工方在我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家0.7亩桔子地给推了,把果树全推倒了(那原来是水田,由于近年来水源不足,所以种上了果树)后来经交涉,他们答应补偿我们青苗费9000元,我们当然不答应了! 征地标准青苗补偿是这样的:小树15元一棵(刚种),中树一棵75元到150元一(没有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