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政府征用土地的一些问题
关于政府征用土地的一些问题 我是福建仙游的,请问政府划定的农村基本农田耕地保护区,有关部门能不能在人民群众不知其何时有经过土地堪测,何时下发批文,而且该保护区从08年被划定以来到今年三月,所在村的干部群众无一获悉,各级部门也没下发过任何告示文书,也未在该保护区范围内立过标志牌对该地的保护范围,面积,责任人,起至日期等做过任何有效的告示,请问这种情况该耕地保护区能生效吗?且该地又在2010年被本村一个农民私人承包用于经营苗圃,种植非永久性的临时营业性绿化苗木,从承包之日至今年三月己两年多,期间村镇领导曾数次来到现场,无一进行过农田变更告知并进行阻止栽种,今年三月一日镇政府领导说要征用该地,突然表明此地属基本农田保护区,承包者在地面植树是违规的,征地时地面物不予确认不做征迁赔偿,只说尽量帮经营者推销一点,尽可能叫有用绿化苗的单位或个人来向苗圃经营者账买,但声明要有一些被人看中有意向要买的、承包经营者只能按两年前的成本销售,连基本的几年来租地费用,管理费用等都不能附加,如果业主不想卖还是有余下没人要的,让业主自己找地移植,而且此时还是在还没经过村民许可,也未进行具体征地工作,地的经营权还在承包者合法的合同期之内,所要其限期完成的!请问,此等形式下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合法吗?要真是保护区,那区内是否不能种植经营性绿化苗木,政府有权用这等方式剥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吗,经营者有权对政府有关部门命令其限期低价出售苗木,不出售限期自行找地无偿移植说不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770……(福建-莆田)
提问时间:2012-04-04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