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放款延迟和卖家因故延期造成违约需要买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吗
合同内买卖双方约定11月30号之前过户,同时约定12月31日钱款全部结清。实际过户时间为11月13号,银行放贷时间为1月13日。从合同层面上看的确存在违约,但卖家因为住院审税时耽误了11天,同时过户时卖家又因为出差耽误了3天,同时年底银行放贷收紧推迟放款,这些因素导致了最终放款时间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合同上未写因为卖家原因延期可以顺眼放款天数)。现在我是买方,想咨询下因为卖家客观因素造成买家的违约,需要买家全部承担违约责任吗?
1月20日,抵押证产证全部办齐交银行,1月24日银行完成手续并上报放款,后因银行额度等问题,放款房贷时间延迟,造成买家违约20天。和卖家约定是1月31日钱款全部结清,否则以房价的0.05%计违约金,现造成5400元违约金,银行的责任为何要买家支付 未写明银行的放款时间,以及银行放款慢所造成的责任谁负责.
员工因为早退造成店铺失火,在职期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而且店里的电路本身就存在这不安全隐患,也有线路接触不良的情况。早退是因为忘记拔掉电热毯造成的电路失火,那这位员工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还是全部的责任呢。求大神赶快解答一下
我是一名会计,现在由于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七万的损失,我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由于把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算错,导致发票逾期无法认证抵扣。税额达到七万多,现造成公司损失七万多。
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请问:一公司向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准备把钱放下来时
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请问:一公司向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准备把钱放下来时,公司老总叫会计前去银行柜台办理放款手续,当时会计走的急忘记带身份证了,我是会计的朋友,陪她一起去的,我就用我的身份证签字办理了,可是我不是她们公司员工,我帮她们公司办理放款手续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到时她们公司还不上,我需要承担还款
我卖房约定12月30号前过户,可客观原因过不了,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定金吗
我卖房约定12月30号前过户,可客观原因过不了,我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定金吗,协议可撤销吗
我没有充分调查房子所在地的房价,认为房价翻了一翻可以出手了,慌忙与中介公司、和购房方签了协议,现在发现一个41平方的小房小卖了2-3万元,我要是反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合同房款为32万元。 合同签订情况为:1.到明年我的房子过了两年,可以免税时办理按揭入户手续;2.房产证在我手中,当时中介看了我房产证的照片填的
开发商在商品房合同中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补充协议中全部规避掉
开发商在商品房合同中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在补充协议中全部规避掉,卖房过程中不允许修改,条款霸道,是否可视为霸王条款过多废止合同,重新签
车主将车借给无证驾驶人,造成我严重受伤,撞人的没钱理赔,车主可以承担连带责任全部理赔吗
车主将车借给无证驾驶人,造成我严重受伤,撞人的没钱理赔,车主可以承担连带责任全部理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