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请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中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是出席债权人会议的认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还是经法院认定的所有债权人的无财产担保债权的总额?
在旧的破产法中,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时,要用担保财产来清偿,那么在新的企业破产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时,由谁来清偿??
8、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中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 (1)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 (2)债权人已要求清偿;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井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 那从如下案例你认为达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要求吗? 证据是:《
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三条(三)解释
先提出人身伤害赔偿,后得到工伤裁决书。现在能否以:《关于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在人身伤害赔偿上针对这条提出诉讼请求?
现在男女双方未结婚,刚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且以付款。在婚房的购置中,其中一方父母出资占绝大部分。在房屋购买合同中男女双方都签了字。请问律师:1.是否房产证上必须为2个人名字?或一方持有,一方共有。2.房产证上是否可约定房产分配份额?3.假如没有约定分配份额,只是从付款凭证中是否可以在以后离婚房产分割中作为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单位原是国有企业,因97年破产只给职工补齐养老金和拖欠工资,然后于98年包括设备,地上附着物及土地和全体职工整体和并与集体企业。于2000年十月又改制为个人股份企业,并与2005年因经营不善宣布破产,直到2011年十月才宣布资金到位这样职工 的养老金,医疗费经济补偿金以及职工应该享受的其他费用,该从何时起计算。望
关于民间借贷债务人利用虚构债务申请破产,逃避正在审理要求清偿借款的诉讼应对策略的咨询
关于民间借贷债务人利用虚构债务申请破产,逃避正在审理要求清偿借款的诉讼应对策略的咨询 借贷关系的诉讼已经进入审理阶段,此时债务人提出了其主要企业的破产申请,根据诉讼中对债务人资产的调查推断,债务人很可能虚构了债务以此申请破产,破产申请程序法院审查阶段,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QQ408964183 谢
结婚几个月 已经领证 男方并未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 但是结婚后夫妻共同生活一个月后分居4个月。请问这样符合婚姻法解释二不支持退彩礼的权利吗?
关于工伤赔偿我觉得这两个解释有些矛盾,有哪位专业人士能指点迷经?本人QQ:921064188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各位律师:企业破产后,员工离开公司时,是得应得的工资吗?或者是可得到经济补偿吗?企业破产或因债权人的问题而换老板(是否是称为企业改制?本人不太明白)后,对现在企业服务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待遇上有什么区别?另外,我想明白:企业改制与破产清算对员工来说有什么区别?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