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审理完毕后判决为下来之前买受人是否可以中止其判决的下来
老大、老二和老三系兄弟,家父于1989年去世,留有房产六间平房没有遗嘱哥三也未进行过分家析产,房产一直由老三看管,95年国家进行土地整理时老三未经其他二人同意私自将属于哥三共有的房产登记于老大和自己名下,并于04年将该两处房产卖于外村人,并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因我国法律规定外村人不能购买本村房产的规定所以过户手续未能办理)。并未通知其他两人 老二认为本应哥三共有的房产之所以分为现在的两处没有自己的是因为土地局的过错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两个土地证,已经开庭审理完毕等待判决 买受人可以在这个时候以对方已经卖给我为由中止行政诉讼的判决吗?
国土局在查处一宗违法占地案件中在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之后,当事人才提供了对该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此,鉴于其土地使用证效律问题,国土局对当事人是否可以采取中止程序,若可采取,如何恢复,法律是否有相关规定。
三年前,我的母亲出了一次车祸,那时在法院我们交的证据中有一份材料,现在想拿回来用,因为现在有一起劳动争议案件,需要那份证据,我们可以申请拿回来用一下再归还吗?
我家的回迁房这月底分新房,现在的名字是父亲的,想直接改成女儿名字,请问可以新房子的名字直接写女儿的名字吗?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份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由于此评估报告属民事纠纷委托人是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人,现经行政复议之后,公安部门主动做出了《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无效的决定》书。不过现在损失的物品现在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进行评估。而现在的评估报告又失去了委托人,那这份
1、学校的普通行政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寒暑假,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果普通行政人员享受了寒暑假,但却告知在正常上班期间,星期六必须值班,且不算加班,是否合理?
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或暂停审理当中,当事人出省,是否构成畏罪潜逃?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这件事情已经有半年了,或许警局是一直在审理,但是没有通知当事人可不可以出省,或者法律规定在审理案件的时侯不可以出省。所以现在警方认为那是畏罪潜逃。畏罪潜逃是什么性质的案件?
搬运假烟被捉,在案情未审理之前,家属可以去见他吗? 我一朋友因搬运假烟被捉了,刚开始是被关了3个月,3个月后他的家人有帮他请了一位律师,但案件已经处理了将近半年了,还没个结果!在此期间,家属从未见过被捉的这个朋友,律师有见过两次我的这个朋友,在这期间,家里的人都心急如焚,又不懂法律,担心那个朋友担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