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郊区一宅基地继承问题:话说20多年前,爷爷见在。当时要把老房子翻新,便把2个儿子叫来问其2子谁来承担盖房费用,并承诺谁盖得此房便由之继承,为父在与其弟商量之后由我父亲承担建房一切费用,爷爷的二儿子不承担任何费用,但是希望给他一些钱来做补偿。爷爷便给其5000元(当时5000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同时爷爷便写了个条子证明此事,怕日后有人后悔(只是爷爷本人手写+签名,2个儿子也签字了,为铅笔手写体)。多年后爷爷去世,风平浪静许久。07年奶奶有病,二儿子以照顾老人为由提出分此房与地。补充下:爷爷生前与奶奶(奶奶见在)一直与我父母和我们一家生活(本人已婚无房,也住在此地)。现在我的问题是此房与地是否是平均分配?我们现在的状况就是居住此地,二儿子有2套自己的房子。哦,爷爷去世后,此地的所有权是奶奶的名字,现在奶奶口头说房子就是给我家的。但是二儿子那边坚持要房,弄的很为难,是不是要经过法院解决此事。结果会是怎样,怎样我们才能不的受太多委屈(替我父母着想)?请高人给予指点。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 本人家里有块农村宅基地,父亲是居民,母亲是村农民,80年代统一办理集体土地建筑使用证(后面简称土地证吧)时是父亲去办的,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2001年父亲去世后想把土地证名字改为母亲的,地上有一层96年报建的房子,只有建筑许可证,并没发现有房产证(清远农村都不发房产证?)由于当时
本人兄弟两个,父母均已去世,留下一处房屋,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我本人也有一处房屋,房产证是我自己的名字。我兄弟自幼当兵离家,转业后参加工作,是城镇户口,一直居住在外,老房一直由父母居住,父母下世后房子一直被我兄弟占着,最近才听说我也有继承父母留下的老屋 的权利,可我兄弟说房子是他盖的,且有证人证明,
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我和老婆都是农转非户口,老丈母娘家里,宅基地周边房前屋后的空地都很大,我的农转非户籍在老家(江西)不会迁出,我老婆家里是杭州富阳的农转非户籍,现在问题是老丈母娘家里一直有个担心,担心他们百年之后家里的宅基地和房前屋后的大片土地我和他女儿都不能继承,请律师帮忙解答,什么办法能在继承完宅基地的情况后房前
我想买舅舅的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子,这个房子有农村房产证和地契,但我是城市集体户口,农村宅基是禁止卖给本村以外的人的,我想办财产继承这种方式来规避这种风险,不知道以后有拆迁补偿一类的问题,有没有法律保护。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昌平区申请宅基地的一些问题。据我现在的情况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和单立户:我和父母都是农民户口,我已婚,还有一位弟弟,现在当兵,入伍前也是农民户口。1、我们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会不会因为弟弟当兵,户口不在本村,而拒绝申请?(有没有相关的文件说明?有没有现役兵在村里的一些保
我外公1989年12月去世,当时名下有一院农村宅基地,并有土地证。前几日涉及政府征地问题,我妈妈才知道:舅舅已于2002年换发新土地证时没有通知我妈就已将土地证换到舅舅名下。舅舅2009年10月去世。舅舅的子女现在认为土地证在他父亲名下,他们拥有全部继承权。请问:法律时效是否过期?我妈现在还能否追究自己被侵吞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