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偷着把家里房子卖掉,将瘫痪有病的母亲遗弃到养老院,也不交费用,不付给生活费,,其父亲还有自理能力,现在其父亲和母亲(父母都超过60岁)在一起租房。 其 一直躲避卖掉了家中唯一房产,带走了家中积蓄。 当事人不愿意报案,我们是亲属,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能否受理并提起公诉?需要哪些证据?
我方是受害者家属,法律在处理由检察院提起的交通肇事逃逸(受害者死亡一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我方已经撤诉民事方面自己独立起诉.法院在审判刑事方面时-----1.我方受害者家属用出庭吗?2.法院在刑事方面的判决书要给受害者家属吗?还是给检察院?3.可以审请旁听吗?
诸位律大人好 这个网上有个啥案件委托 在下想咨询下 这所谓的委托是啥意思 是不是真的可以帮忙把某些问题给解决妥当 还是只是帮忙出下主意 还是其他什么的 如果真的可以帮忙把问题给解决妥当 那么 怎么谈报酬的问题呢 希望诸位律大人给予解答 谢谢
男:户口在A省x市,常住在北京; 女:户口在B省y市,常住在北京。 结婚地是在A省x市,男女父母常住地均为B省z市, 离婚应去哪里法院起诉?提出方是男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2年再审2006年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是否应该支持。另一个是应该适用当时的法律还是今年新出台的法律规定。向大家求教,先谢过。
2012年2月26日在法院立的民事案件,因为仲裁公司不同意,所以又去法院起诉,可是到现在还没给我打电话,我想问问,民事案件的回复时间是多久呢
案情当事人:陶某(法人) 何某(公司现在股东) 戴某(转股前期股东) 案情概述: 2011年2月,“陶某”与“戴某”按各50%比例共同出资成立某装饰公司。 2012年2月,“戴某”因家庭原因转让其50%股份到“何某”。并办理相关手续。 2012年2月18日,“何某”利用公司公章、财务章在公司法人“陶某”不知情的情况下
诉讼离婚,并通过法院作了亲子鉴定,结果孩子非男方亲生,现男方要求女方给付精神赔偿金。有个问题就是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女方百般抵赖,称没有钱就是不肯给男方。男方应该怎么通过法律要会赔偿金呢?是否要请律师调查女方的存款等等?请律师给与详细答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其加付的一倍工资不应计入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基数。这是上面会议纪要内的一句话,这句话怎么理解?用人单们除了不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有违反劳动合同法什么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签订无效劳动合同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