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沅江市效区人,现承包土地约三亩多,政府在征用土地时,划入征地范围建厂,但事实上厂区并没有建到此处来,估计是政府搭车征地,后来发补偿金时我拒领取,已有三年多,政府也没有开发的意向,此地是否还属于我的?
问题一:我们那要征地修建公路,我家的商铺(小卖部)处于被征用范围,商铺是租用我堂哥的,有工商营业执照,有税务登记,证件齐全,已经经营10余年了,现在征地的工作人员说我们的商铺没有安置补偿,仅仅补偿我堂哥的房屋,这怎么能行得通呢?这不就是意味着我们的货物要大亏损了。 问题二:同样是征地的问题,我家有一间
房子要拆迁,可是并未看到拆迁补偿的明细表,只是各户拿到一个第三方的赔偿评估表。据我个人了解,常州武进相关的96号文件比较透明。如果当地政府并未公开发布明细表,是否违规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啦。 谢谢你(邓明友)的回答,不过你的回答可以归类于文不答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政策,是不是拆迁公司可以只按评估标准补偿就行了,如我单位的酒店被拆是否可要求对装饰装修,员工工资、酒店与客户违约赔偿等
朱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萝岗区政府在05年征收官洲(现国际生物岛)的地,当时我们是首批次搬迁户,当时我们搬迁的时候筹建办的负责人承诺不管是前面搬出还是后面搬出,房屋补偿金额是一致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但是,最终发现补偿金额远远低于2009年钉子户搬迁的补偿金额,同时09年的钉子户还有相关的拆迁奖励金,而作为配合政
1.婚前娘家用我的名字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月供和居住均为我的父母,如果我们夫妻想购房的话,算第几次购房?2.婚后我们跟公婆共居,如现住房拆迁我们是否拥有拆迁补偿金?房屋的户主是公公的名字,但是我们的户口均在该住处。
我是15年前来日本定居,户口一直在老家江苏丹阳。而今年由于建常泰高速公路房屋要被拆迁,大队却不承认我是基本户,说我是女儿生。。。请问如何才能讨回应有的利益。
我是辽宁盘锦的一名个体经营户租赁辽宁省农资公司在盘锦的临街门市房做小生意,以经营多年。今年5月中旬北沥公司商业占地将辽宁省农资公司在盘锦的临街门市房及仓库场院收购,动迁办宣称已经一次性付给辽宁省农资公司全部费用(包括临街门市商网的各种补偿)。辽宁省农资公司责令我们共七家商户5月末搬迁走,这次征地搬迁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