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撞上人行道行人,致行人除身体伤害外,还有手机、衣服、皮鞋等财产损失,交警判定私家车负全责,该车有交强险,请问:1、 受害人是待业者,应当怎样赔付误工损失费呢?2、还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比如营养费、精神赔偿等可以主张吗?3、上述的财产损失(手机、衣服、皮鞋等)和人身伤害医疗费都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吗?4、
目前我是在公司工作第6个月 公司说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说法是我目前是试用期 给了我这月的工资就让我走 通过各方面了解公司其实是想巧用人 但是我查到了一些文章 能证明如下1.并未与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2.能提供6个月为期的劳动事实依据3.能证明没有任何工作能力和成绩上的问题我是否可以所要赔偿经理口头给我承诺的工
2011年10月本人在小区内道路被一汽车从后方撞到脚部,责任完全在肇事方。当时肇事方口头答应负责医疗费,未报警。第一次就医诊断未骨折,软组织损伤,费用肇事方承担。其后脚部仍然疼痛,我又就医四次,未见好转。因本人单位有补充医疗保险,除去国家医保和单位补充医保,就医费用自付约500元。现肇事方以时间太长,目前的
我在一朋友家玩,到凌晨1点左右,一男人在外面关闭电源,持刀闯入房间,当时一起玩的朋友也有人受伤,我的耳,鼻梁,额头各被砍一刀,最严重的是鼻梁,留下了明显的伤痕,经鉴定为毁容性轻伤, 现在我对毁容性轻伤这一鉴定结果不服,但是我不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只想索赔,因为我需要钱去整容,我还是一个未婚的女人。请
尊敬的律师: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关注我提出的问题,并帮助我解答疑虑! 我于2011年5月3日进入公司,在7月份的时候,公司行政主管领导派我和同事去杭州培训,帮公司考取所需的资质证书,该证书对于本人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当时行政主管领导【口头承诺】考取证书后,除书面协议上的奖励外,每个月给予额外的特殊补
2012年4月我家装修房子,由于工人不够细心,拆下的管子下没有封堵。来水时把楼下淹了,造成楼下的壁纸、灯(当时灯没亮)和地板被水淋了。当时他家没谈赔偿问题说等干了再说,力工的负责人承诺说回复原样。一个月后说这个那个的很多东西被淹了(当天我们没有看到)向我要求赔偿5万元,他家四五年前装修的也就花了5万元。我
我今天买了两箱冰棍吃了两根后发现一根冰棍里有好几个虫子 ,还是三种类行的虫子。不知道虫子对身体有没有害处,可以跟厂家要什么样的说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