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买一平房,到我这里是第三手,但一直没过户,还是原房主名。最近房屋动迁,想问一下,我与开发商签署的动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房屋是否需要过户,如过户,该怎么办。原房主已经与妻子离婚,并已经去世。
我父亲有两套房子 一套是父亲自己的名字 一套是爷爷奶奶留下来的 爷爷奶奶都不在了 但那套房子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没有过户给父亲。不过两老生前写了一份书面声明说是给父亲的,爷爷奶奶和父亲都盖了手印了。问题一房子能算是父亲的吗?现在父亲再婚了,那套是父亲名字的房子是十多年前买的,他们是2012年3月份才登记的
我在2011年买的房子,付了首付款后开发商口头承诺12月份交房的但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以银行不办理贷款为由拖至2012年一月交房,但到了交房时开发商又以银行不办理贷款为由让在小区所在地的居委办理房贷,由居委暂代收取,不给明确时间的说等银行办理贷款了再转制银行,不走这程序就等着不明时间银行贷款了再交房,一直到现在
房子的结构是两房一厅,上下两层,跟老公的姐姐一起在原来他父母的旧宅基地上翻盖的,他姐姐占一间,我们有两间,房子原来有一个旧的建房证在,上面的名字是他父亲的(建房时父亲还在世),后来老父亲去世了,我们也一直在外打工,后来她姐姐说是要换新的建房证,就把名字改成她自己的,当时我们不知情,她也没有告诉我们,一
我曾与父母一直居住,房屋也是由我出钱购买,但户主名是我父亲的名字,家里的哥姐也都清楚,所以我没有过户,父母死后,哥姐以户名是父亲为由要求分房。我自认倒霉,我户口以迁出,居住单位住房,此房也成了无户空房。但他们也强制在房内居住很多年,现在更是提出一个无理的要求,让我把房产证拿出给他们迁入立户。对此我该
我是1988年6月从重庆市铜梁县联合乡考大学,迁出户口的,老家有父母分的农村房屋90余平方米,铜梁县去年换发新发,未给我换发,请问合理吗?我还有母亲住在老家,我的房屋已比较旧,请问可以重修吗?由于要养家糊口,很少回老家,不知办这事从哪里开始,请问有一般的办事程序吗? 谢谢!
甲乙是丙的儿女!现在丙有2处房产都归甲所有,甲付给乙6万块钱.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承担!希望律师帮甲方就这个问题起草一份甲乙之间的协议!(1. 2套房产归甲所有。2. 乙收到了甲6万块钱。3。 以后的乙的权利义务的问题)!
我们是农村户口,之前那块地为了邻居方便 就和她们换了 她们现在的厨房是我们的,我们的厨房是她们的。可是只是口头协议 现在我们要重新改建我们的厨房了 她们说这块地是她们的 。请问到底是归谁?
我父亲有一套房子,因为父母离异,房子的贷款由我来还并且在还清之后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又怕我父亲因以后我还请贷款后我父亲反悔将房子收回,所以我想写一份协议书,以免我父亲以后反悔。可是我又不太会写,怎样才能有法律效益?(我父亲已经同意将房子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