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早在六十年代,在出生地老家开垦一处原始的荒坑,深约5米,面积约300平方米.我等数代人填起耕作农作物50余年.直到现在都是我家使用和管理.2010年我在这块地建房遭到其他集体的干涉.话我不是这个集体的村民,没有使用权.由于两方没有使用证,根据国土法第26号;第一,第二条权属是我吗.
请问各位高人,我家以前五口人分的五亩地距今都在耕种,三个子女后来把户口均签到外地,请问在新的土地确权中我现在耕种的土地是否都有我的股权?确权时是不是按户口,还是按土地的原使用情况?谢谢回答
原银海茶场是七十年代各生产队上调来的土地,同时各生产队上调社员成立林业队,种植茶业。后来林业队解散,茶叶承包给原银海村各农户经营管理,原银海村民委员会代表各生产队领取并持有林权证。后来村组合并到银光村,再到现在的固村村。但现在固村村民委员会在与原银海村各农户签订的茶叶承包合同中明确提出,土地所有权归
我于2000年和2002年分别承包了本村两户村民的荒地500亩,现在巳开发为耕地,并享受国家的粮补和农资综合补帖。承包期至二轮延包结束2028年底。有法院的调解书。请问:现在确权应该确给原承包人还是我?政府确权70年有法律依据吗?
村与村土地纠纷未确权前国土局矿管科是不是可以给另一方开采石场
村与村土地纠纷中未确权前国土局矿管科是不是有权给另一方开采石场.请求律师解答,如何向哪个部门反应
你好:我是鹤岗市新华镇的一名菜农,98年响应市里发展菜莱子工程的号召,来到镇里规划的蔬菜小区里建起了温室大棚,因当时镇上和区里承诺大棚建好后给我们统一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所以我们都卖掉家里的房子,在蔬菜小区里按照镇上的规划盖起了房子。可是自98年至今已有14年了,镇上始终没有给我们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我们
我方于前年与组民小组签订买卖合同,由我方出资四万元买下本村三个村民小组共用的一口小水塘。买下该处后,我方花费近十万元填平了水塘,拟建房屋。现该土地被本村王姓村民强行占用,请问:我方是否可向法院起诉,是侵权之诉还是确权之诉?我方与共用水塘的三个村民小组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请予解答,十分感谢!
有一综土地纠纷,双方有1953年土地证,1982年山林权属证,相邻土地纠分法院判决书。其中1953年土地证指证不清楚,1982年双方山林权证相吻合,且清楚。其中哪种依据更有法律效力?法官说1982年的山林权证不作数,有相关司法解释吗?
1998年经乡政府集中规划,我取得了街道边上的一宗南北长28米,东西宽11米的土地用于建房,当时是很深的沟塘,没法盖房子,后来被我填上了,并与2003年取得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考虑到沟很深,怕地基不稳,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上个月才开始盖房子,已经盖好了一层,现在问题也来了: 这么多年没盖房子,别人现在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