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律师 最近我把我的私家车准备出售了,对方是在本地做生意的外地人,我也因为有事需要离开本地了,因为可能我需要提前离开,对方说车辆档案如果现在提取出来的话,他回去上户怕时间过了,所以可能是我离开后他才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在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车辆和人生的安全发生了意外算是原有车主的责任吗?我改如何避免,和他签订一份协议或合同可以避免吗?请给予帮助谢谢您
我去年7月份在别人手里买了两辆工程车,因我们有业务关系当时没过户,当时两个车一共是46万元,我一次性付了现金30万,还欠他16万,我现在要求他给我过一个车的户他不肯,我想问下这在法律上我能打官司吗。
我前几天卖了一辆车,车主给我打电话说,要求退车,说我的车非法改装什么的,当时我在我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的提档过户什么的.买我车的就说当地不给落档案,当时我卖车的时候,买车的也看我的车了,也看车的手续拉,是他自愿买的,我也没强迫他,现在他要告我诈骗,请问您,这事跟我有关系吗?
我于09年11月分期付款购车一部,价值16.4万元,首付了5万元,又分期支付了22204元后未再付,《约定24月付清》期间由于一次车祸保险报了7万多元《具体不详》,现在让一次性交9万元两清,请问:我该拿9万元吗? 另2011年阴历7月初十左右将车强行扣留,期间多次交涉由于担保人与其有纠纷,故拖延不予办理,直至过了2年期限起
营运车辆!协议上写提供该车的行车证,营运证,该车的产权归乙方!但是经营权并未转让给乙方!请问这提供算是转让吗?经营权我可以收回吗??我怎么样才能不违约?
我卖了台出租车,但是协议上写的是车辆转让,不是出租车转让,提供行车证,营运证,该车的一切产权归他,但是经营权并不是他的,我的经营权不是竟标来的,属于无偿得到的。根据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客运输第十六条 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