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面的房子,房屋所有者可不可以让他女儿推倒重建,不经过集体同意。(注:女儿是老婆与前夫的女儿,跟他也没有抚养关系)
他女儿不是该集体的内部成员
我有个问题想请教您,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奶奶由于和邻居A发生了些口角,回来告诉了婶婶,结果婶婶就出去找那个A理论,结果A就和我婶婶打起来了,由于当时A的丈夫也在,婶婶就吃了亏,打完架后,由于婶婶气不过,就把在两家门口而由A播种的玉米苗拔掉了些,(但是这块地并不属于A家,也不属于奶奶家)于
需要什么部门批准? 需要些什么手续? 被征地农民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抗衡? 被征地所得到的赔偿是发包人取得还是承包人取得? 上面这几个问题的回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近想在城郊农村买一栋房屋三间3层共计380多平方,还没有办手续,请问怎样做,要有哪些手续才能让这次购买是受法律保护的,另我本人也是农村户口.但不是该村的村民.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最近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特来请教。事情是2000年我母亲因还不清债务,法院把我父亲两间房子,其中的一间拿去拍卖了,拍卖后被我姑姑拍得了。最近村里要申请宅基地,十多年来,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最近才发现的,我劝她早点过户,继后,我带她去了房管所,房管所的人说这个房子是我父亲的,给我看了判
1.该房子能否出售 2.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3.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4.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1.非该集体成员购买,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2.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3.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七十年代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现却被征用方主张土地乃为其所有!
七十年代中期,某国营氮肥厂与我村委会(当时生产大队)签订土地征用协议,所征用土地用于厂房及宿舍建设.氮肥厂在协议中承诺,作为征地补偿,其每年将给付生产大队一定量的化肥及大米等物.在征用期间,其所承诺条件仅兑现了小部分,并且所征用用于厂房宿舍建设的土地中有将近80亩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该80亩地后便由持有具体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