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7月进公司,但是过了一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2010年7月到2011年8月都没给我买社任何保险2011年9月,在本人强烈要求下,公司同意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时间2013年到期,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将我以新员工对待,重新办理入职手续,才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5月,公司突然一个调岗通知书,要将我从原岗位调离,前往异地,但是待遇和先前的一样,没有任何福利补贴,权衡再三,决定与公司协商留守原岗位,但是不论邮件还是书面还是电话,公司都不予理睬,只是答复我逾期不报到,将按自己离职或是旷工给予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不论是辞职还是辞退,能否申请经济补偿金,我在公司上班一年了才给我签合同,之前一年公司不与我签合同是否违法,我能否申请经济补偿?
我当初入职前,跟公司说,三个月时间达到某某业绩,也就是我的试用期三个月时间 但是我说过前提是:人员配备齐全(我是部门主管,部门也是由我组建的),但是直到第二个月人员才齐全。 现在第三个月时间到了,没效果,老板跟我说我的工资减半,说我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就走人 但是那是由于人员配备的问题耽搁进度
我在单位工作6年,保险才给交了一年,之前到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后来单位诓骗我们签了一份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鉴于知识有限,现在才明白什么意思,现在想辞职,请问是否应该要求单位给补缴之前的保险?
我在公司2011年4月17日开始工作做专卖店店长,2011年11月17日公司上级正式通知要把我降职当员工,并把我调到其他专柜上班,想变相辞退我,就是想我主动提出离职,我在这期间没签劳动合同,2011年10月才开始交的五险,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会有补偿吗?如果有补偿会有什么样的补偿呢?可以补偿我双倍工资吗?
如果员工修完病假后公司安排其到其他岗位工作,又不愿意,能否申请补偿?
我进公司签的是3年合同,试用期已通过,因为生病需要请病假3个月修养。修完病假后回去上班,原岗位公司又招了人,调我去其他岗位。我不愿意,请问能否申请补偿? 备注:我做得是销售工作,签的合同上是市场营销类,无具体工作职位。合同城市也是大范围,比如四川。
工作三个多月,公司一直没给签合同,自己辞职,员工可以申请要双倍工资补偿吗
8月20日,开始上班 (电子商务公司) 工作期间员工有提到签合同,但公司一直拖,基本工资1500,餐补10元/天,其他补助50元/月,没有保险之类的, 12月1日,辞职。 12月14日还未给11月份的工资 ,请问 我可以要公司索赔双倍工资吗?
劳动同到2011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公司并没有说续签和不续签。如果我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我能否得
我在公司工作4年了,第次是签了一年的劳动合。第二次签了三年,劳动同到2011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了,公司并没有说续签和不续签。如果我以此理由提出辞职我能否得到赔偿?如果续签,是否公司要跟我签无定期合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