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中旬,我应聘到一家民办英语培训中心工作至年底,期间我与学校的几个负责人(股东)建立了良好的朋友关系。在2012年1月,学校因原有场地租赁时间到期,需要更换场地,学校负责人以更好的发展规划向我提出入股邀请,我在考虑3天后,同意以4万5千元的本金入股,我占学校股份10%。但是在今年4月下旬,负责人甲与负责人丙发生矛盾,丙要求退出并且拿回原有投入的3万本金。甲则提出散伙要求,要求清算学校资产,结果清算学校资产实际为3万3000余圆。在这个过程中,被我发现,我签定的协议中,书面学校资产为45万元,实际则为10万左右的投资资金;培训中心没有取得合法的应运许可证书,在丙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说明,可是在邀请我入股直至签订完协议到2012年5月初我才知道学校一直属于无证经营。原有的法人代表证明也系伪造。学校股东甲、乙、丙三人就我所投入的4万5000元本金处理问题当初答应,扣除按造我应承担的亏损资金2000多元后反还给我4万3000元。可是就在5月25日,甲方提出他无钱买回他所转让给我的股份(既10%当中的3%),不会向我支付他应当支付给我的1万3000元,并且说可以走司法途径(乙和丙已经支付给了我1万元,余下的1万7答应过后支付)。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拿回我应得的钱?怎么处理属于最佳办法?是否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立案?
我和对方签订的合同是沿街二侧的装饰工程中的脚手架(口头说有很多要施工,),后来因对方要节约成本,只给我一幢施工,造成我大老远拉材料过去才做一幢,成本加大,而造价仍按合同单价,以致造成我方损失,请问这样是不是属于欺诈?因为二侧到后面的一幢有冲突.但合同对于工程量没有明确说明
本人今天买了一套房子,对方宣传原设计与实际不符。层高与合同条款不符,层高达不到合同条款要求,属于不属于欺诈行为? 是今年,买了一套楼房。对方在宣传时的户型图和原设计室的设计图与实际施工不符。层高也打不到合同上的要求,属不属于欺骗和欺诈行为?
本公司安装工人去门店办事时店长委托该工人将4万余元现金转交经理(现场有一位证人),后工人未转交该笔款项,并于第二天逃至老家,手机停机,该行为属于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二位律师,我们已经报警备案,现警方回答说不属于刑事案件,让我们去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追讨,我就搞不懂了。
本公司安装工人去门店办事时店长委托该工人将4万余元现金转交经理(现场有一位证人),后工人未转交该笔款项,并于第二天逃至老家,手机停机,该行为属于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我们已经报警备案,现警方回答说不属于刑事案件,让我们去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追讨,我就搞不懂了。 现在经侦那边说这个不属于职
最近家里在购置一台小型吊车时,上当受骗,想咨询一下,我家这样的经历,对方算民事欺诈吗?所签的合同有效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爸是做现浇生意的,需要买一台小型吊车,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邻居,拿到一张安阳滑县隆鑫起重机械厂推销员的名片,电话联系后,决定3月13号去滑县看机器。看完后,双方口头约好2吨的机器3万元,后来对方就要求签合同,先付1万预付款,几人就一起去取钱,我爸还不会用自动取款机,他人老实也没多想就
商场隐瞒消防未过关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商户是否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退回押金?合同中规定的对商户收取的滞纳金是否有效?由此对商户造成的损失商户如何要求赔偿?
我家在静海县中旺镇曾家河村,在2011年10月22晚上的时候我发现我家老宅基地上的垫土被人挖走了,经查是被同村的一人挖走的,他根本没和我家说要挖我家宅基地上的土,也没有和大队说,土被挖走的有大约150方左右他这样做算不算盗窃、我应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帮我谢谢
我在一个商场转了个摊位,才两个月,这个商场呢现在属于抵挡货物销售了,严格意义上已经不是正规商场了,我这个位置属于临时开发的,也没有跟商场签合同的,其他店都是有合同的,因为现在有事情要去别的地方,现在想转掉,有人要了,去办公室说的时候又说现在不让我转,必须满3年才能转,当时我要的时候都没有跟我说明这个
我俩个朋友在银行贷款做生意,认识一个银行内部员工,贷款金额几十万,其中手续都是假的,准备以后还的,但是批了下来钱没有拿到,让内部员工拿走,之后说我朋友把钱拿走了!请问属于欺诈还是诈骗----- 诈骗和欺诈的罪行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