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付房租到12年5月底,现我司于3月底提出告知:将承租到12年4月底止,并承诺支付2个月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但是物业说在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共有列明:已支付费用将不做退还。那么意味着,我司在支付了违约金之后还要多支付1个月房租。此类条款在当初签订合同时已经打印在文本上面,作为租房者根本无权提出异议和要求
我想请问租房合同上写了不能转租,要是违约要赔偿房租的一半,房租的一半是指一年的房租的一半,还是剩下房租的一半,我现在还有半年,要是我转让的话,算不算违约
2010年购在东湖国际购一套72平方房,房产证至今还未拿到,现家里出了点事,急将房子出售,买方因听说7月要调税,房产过户时,会多交四万多税金,请问现在是否可以将购房合同购买人变更为买房人的?
小区业主的车有家不能回?物业公司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单方面要求涨停车费是否合法?业主如何维权?
碧海天小区业委会2005年与盛俘物业签订3年合同,合同到期前业委会也到期了但没有换届选举,所以没有再和物业公司续签合同,直到今天。现在正在成立业委会期间,物业单方面提出停车费涨价,一纸通知就要求业主交250元每月(说是政府指导价)。原合同签订时是150元每月。业主去管理处按原合同150元每月交停车费,管理处不收,
因为秦山核电站电塔架线,导致我们房屋需要拆迁,就拆迁赔偿问题我想知道我们是否有权利知道政府和秦山核电站之间的赔偿合同? 因为是政府出面和我们被拆迁人谈的。
这样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受让方怎样维护自身利益?怎样才能打好这一官事?
[案情链接] 十年前,宋某与孙某同居期间,看中了位于盱眙县城的一处二手房,与房主李某某谈好以4.4万元成交后,宋某从老家南京把4.4万元钱汇到了他本人在盱眙的帐户上后,到盱眙和李某某一起到银行办理了转帐手续。转帐付款时,孙某没有到场,只是在谈房价时,孙某要李某某将房子里的吊扇和太阳能给她,并付了200元钱给李某
我们和政府于2001年签了一份拆迁合同,在当年7月31号前拆除老房,如果到时不愿拆除,便由政府强行拆除,并且政府已经给我们在开发区划了地基,在政府的恳求下,我们平头老百姓什么也不懂,就听信了政府,本来拮据的我们为了配合政府的工作,硬着头皮,开始了修新房子,并向朋友借了些钱,还拖欠了拆料费用,由于政府不按规
合同到期后要续签合同,公司让先签订合同变更后在签订续签合同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工作了6年了,每两年签一次合同,我的合同这个月底就到期了,今天通知我让我去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候要求先修改原签订的那个合同后才能签订新合同,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有什么方法来维护我的权利呢?
我在我们当地已经生活居住20多年,是否有权利参与土地划分?能不能划分到自己的耕种土地?
我们家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都贵塔拉镇沙日召苏木生活了20多年了,我们家1990年左右搬迁到沙日召苏木居住的,当时在沙日召苏木落户的时候因为工作失误(大概是,具体事情不怎么清楚)没有落户在当地,现在我们村里的住户不给我们家分土地,已经分给的土地也不让种植,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解决?我们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