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因工受伤,单位给我办了工伤,今后缴五金个人承担部分是我承担还是单位?谢谢
我在2000在建行基建科做(消防中控)工作。在2004年建行成立物业,将我的档案转移给物业。2006年建行消防设备资产更新,将(消防中控)承包给私企,同时将我的个人档案又转移私企管理至今。我已经在建行工作10年了,现在的遇到的困难是(建行给的工资是2000元,转到物业,再转到私企,私企单位应承担的保险部分,也施加给我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我是宾馆前台收银,我在上班时间,因为柜台没有零钱,有来拿零钱换整的,我就换了,没想到我给他换了,他又说要新的,我给他找新的时候,他把钱抢过去攥到他手里说要这样的,结果他就把4100元偷偷的勾走,他的同伙还一个劲和我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我想问的是这个钱在没追回来时由谁承担?
我们原来的单位因为没有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在社保局要求补齐以前欠下的保险时要求员工自己承担单位部分。我们认为单位不购买保险已经是触犯了劳动法了,而要求我们自己承担单位部分就更不合法了,请帮我们看看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对的行为?
我单位有一名职工发生工伤,左锁骨骨折,但是手术中有一部分是自费药品,工伤基金报销不了,这名职工找到单位要求报销,工伤住院中发生的自费项目,应该是有工伤职工本人承担还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如果是用人单位承担,有没有相关的政策?
浇注一楼屋面三点五米高,帮工是房东(我岳父)从自己村里叫来的 有十几个,其中一个帮工因我岳父曾经帮他家做过几天工,所以他这次过来还工(农村里常有帮工还工的习惯),在这次浇注一楼屋面时,从楼上跌落了下来(跌落的原因非常蹊跷,安全距离有一米多,而且当时他后退时有人还大声提醒他,他还是后退六七步自己跌落了
离职后补缴的社保(差额),该公司承担的部分也要个人承担,合理不?
您好,我是今年五月份离职的,离职时今年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社保规定今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时离职,就要按社平工资的100%补缴社保!昨天单位告知:要补社保差额!意思离职后缴纳的100%基数2944元-公司承认的1900,中间产生的1044基数差产生费用,全部要自己承担!这合法嘛?这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社保这些我确实不懂,
我是推土机司机,今年53岁,从事垃圾填埋工作14年,请问推土机垃圾填埋工作是否属特殊工种?退休年齡是多少?另单位只在近三年帮购买社保,如办退休,单位要求个人补交前11年未交社保金部分上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