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谈恋爱三年多了,由于四月份他说五月份登记,所以四月份就准备怀宝宝,可是,现在有了,男方的家庭以算命不合要求分手把宝宝做掉,我想问一下,在法律方面,我哪得到哪些帮助?谢谢。
怀孕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了,现在男方不想负责。还一直逼着我去打掉这个孩子,还说谁要这孩子就谁自己负责。他们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但是本人身体原因,医生说这个孩子要是打掉很可能造成以后的不孕。我很无助不知该怎么办?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帮助到我的?
现在孩子刚出生5天男方家要求男方与别的女孩子结婚,男方的不负责让我面临着失去工作的危机还要抚养孩子,我是国家公职人员男方也是国家公职人员,我想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我和孩子的未来,请问我该怎么办?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赡养问题以及我的工作我的损失问题。
我自己的妹妹与吉林一男子要一起同居生活大约有七八年的时间,在这期间该男子还以我妹的名义向我家借了三万块钱,在2009年底我妹生下一女孩之后,该男子把我妹与小孩送回我家然后回了吉林!双方电话联系一段时间,就是不见人,我妹到北京找(他们之前在北京找工生活)也找不到,现在是钱也要不回,人也找不到了!电话号码也换了,不知道
怀孕三个月了,男友不负责,叫我把孩子打了,说给我钱,但是一直再拖延时间,我自己又没那么多钱去打,打电话给他也不接,人也见不到,然后我就把他电脑搬走了,这样的情况我活该怎么办?
半月前和他分手了,后来发现自己怀孕了,到医院查是双胞胎,医生说以前打处理得不好有大出血,说这个最好别打,男方又不想负责,我准备生下来,请问男方因该负点法律责任么?
未婚生育因感情不合,小孩一直男方在养,现在女方起诉想要女儿。小孩已经5岁,
未婚生育因女方有外遇感情不合,小孩一直男方在养,现在女方起诉想要女儿。小孩已经5岁,该属于那方。
男方是公职人员与女方未婚同居导致怀孕,先提出分手不负责任该怎么办?
尊敬的律师你好,男方是公职人员,与女方未婚同居,导致女方怀孕,现在不想负责任提出与女方分手,请问女方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