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台资公司员工,我是2005年5月份进的公司,到2010年5月份因为个人问题离开了公司,在2011年4月份又进了公司。我想请问下律师的是,如果公司要搬到外地,而我又不愿意跟随,那么公司怎么赔偿我?我前面的也算工龄吗?谢谢!
公司为外企,目前要搬到重庆,最后完成搬迁是到明年年底,所以会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之一是说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工龄即工作多少年,去乘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本人的情况是07年11月进的公司,然后合同是外签的,直到08年8月1日才正式跟公司签的2年合同,现在公司的人事说像这种情况,之前外签的这些时间是不算在工
我们公司过段时间要搬迁,但是由于新公司的位置离现在的位置远,如果我去新工厂的话,可否提出一些关于补偿这方面的要求,怎么提合理;如果我不想去的话,能有哪些方面的赔偿
公司最近要搬迁 是市内搬迁 从浦东金桥搬到南汇 现在公司通知不去的员工视作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赔偿 请问市内搬迁应该怎么赔偿
本来公司的宿舍建在车间顶上违章建筑 下面是天然气很危险 还是泡沫板房 一次意外着火 公司又宣布所有电器电子产品不赔 衣物折扣赔付 当时公司规定不允许使用电器 一般都查电锅一类的 可是 电脑 电视 数码相机没人说禁止使用 现在出事了都不陪了 怎么办 现在是 电器 贵重物品 都不陪只给几百元的衣服折旧费 能起诉吗
你好!我是在广州上班的,2011年1月1日签的合同工作地点是(广州白云区,2011年下半年以后工作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当时公司说以后会搬迁到佛山但没有确定的时间,也没有对合同的利害关系作出讲解。过去一年多了,现在要搬迁了,就员工不跟随去的,员工是否能得到合同终止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按每年一个月的赔偿,这个
你好!我是在广州上班的,2011年1月1日签的合同工作地点是(广州白云区,2011年下半年以后工作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当时公司说以后会搬迁到佛山但没有确定的时间,也没有对合同的利害关系作出讲解。过去一年多了,现在要搬迁了,就员工不跟随去的,员工是否能得到合同终止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资按每年一个月的赔偿,这个
我父亲在摩托车配件厂工作,前段时间政府要求工厂搬迁,但因为住家原因,不愿意去,他在此厂工作接近三年,但是当初签合同时,没有注意合同到期时间,不是很清楚签的几年。工厂发话说:“不去的就没有搬迁补偿,让自已写辞职书,到了他们规定的时间不交辞职书的,将扣出三百元钱,”工厂也搬走大概一个月了,现在正在催我父
我所在的公司马上要搬迁了,由深圳市的某区迁至本市的某区,新迁地点离原地点距离较远,不跟随到新厂上班,请问如何跟公司协商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正常。
我们公司在苏州(劳动合同有写).现在生产部搬迁到了江苏扬中市。但其他部门没有搬迁。车间里没有任何生产工具和设备,但公司给我们很少的赔偿比如某位员工工作一年多了就给1600块钱要我们解除合同,如果不愿意就要我们长期按时上班但没有加班费,只给我们最低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还有这种情况我们能否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