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株洲市天鹅花园的业主。1994年成立小区以来,我们小区在我们全体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共只产生了两届违法业主委员会。因为是在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选举,导致现在的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是手续合法,程序违法的业主委员会。我们小区一共2453户集中住户,132户的散居住户,正在搞联名签名活动强烈要求改选业主委员会(因为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是有开发商·物业方指派的,他们所代表的利益主体完全是开发商和物业。)我们想寻求法律援助进行这本末倒置的权益更改。请问能够帮助吗?
我所住的小区,最近业主委员会, 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书面通知业主征求意见,作出决定后也没有公开招标,擅自开始小区围墙的维修(在我看来没有必要), 然后只用书面形式公示,说维修费用包括围墙的维修,路灯的维修等总计2万4千元,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请问,业主委员会是否存在程序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相关法
2010年10月3日,下午14:00至17:00我家中被盗,现在小区的物管是业主委员会的,她们已经管理两年了,我们一直交纳物业管理费,但是没有发票。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去法院起诉她们并维护我丢失的经济损失吗?
1: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样的性质?2:仲裁委员会是不是独立于法院之外的一个司法体系?3:是不是任何人(包括自然人跟公司与公司之间的矛盾)有了矛盾之后,都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4:仲裁委员会是要先经过法院起诉这个过程才可以仲裁吗?还是说,直接就可以申请仲裁?5:法院的仲裁判决是不是可以认为等同于仲裁委员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是否能收取车辆管理费用?
本人居住的小区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未经业主同意,小区物业能否收取车辆进出管理费用(5元/小时)?请专业人士指点 本人居住的小区为市政用地拆迁小区,已建成使用超过3年,但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使用的是天合物业管理公司,但此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设立收费标准,同时未公开他们的收费标
我们小区03年开始入住,开发商承诺半年之内给房本,可到现在都没办下来,电也是临时的,设施也不完善,业主委员会也没成立,前期物业说因大家都不交物业费无法支撑,也要撤出,上级主管部门来协调说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请问业主委员会真成立了能解决上述问题吗?按怎样的顺序去办?
我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了,业主大部分百分之九十自治管理选出业主代表自愿交费并降低了物业费。可是有两个原来的业委会成员却把持着一个楼非按原物业公司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她俩又没经业主选举和任可。打着全区业主委员会的旗号整治这一个楼。她这样合法合理吗,
本楼宇因楼盘太小(44户),业主大会制定物业服务:每户物业管理费100元,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业主大会再次开会决议:对而至今未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提出诉讼后,该业主提出: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前段时间朋友在北京避风塘玩麻将,结果被人举报赌博。公安到了之后,他们只有三人在玩扑克,公安就登记了三人的身份证,也没说他们是赌博,请问这将会影响到无违法犯罪记录吗?或者说能开具出无违法犯罪证明吗?谢谢!
业主委员成员缺超过40%时,如原5人,3人辞职,现只有2人。请问下面问题如何处理: 1、增选委员时,原辞职人员能否继续作为候选人参选? 2、如20%以上业主提议罢免业委会剩下的2位成员是否可行,如何罢免? 3、在缺员期间,业主委员会能否继续履行职责?剩下业委会成员可以履行哪些职责?物业公司要求业委会解决的问题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