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请教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擅自进行物业维修收费的问题
请教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擅自进行物业维修收费的问题 我所住的小区,最近业主委员会, 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书面通知业主征求意见,作出决定后也没有公开招标,擅自开始小区围墙的维修(在我看来没有必要), 然后只用书面形式公示,说维修费用包括围墙的维修,路灯的维修等总计2万4千元,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请问,业主委员会是否存在程序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相关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不合法,那么业主应当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f30(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08-11-01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