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山东省临沭县人,我们县的计生部门现在一直实行的是超生人员一律由计生部门负责抓捕,关押,罚款的处罚方式。本人的四姨家的女儿一胎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又怀孕没领取准生证,现在在外躲避数年。县计生部门在一直上门抓捕无果的情况下,去年把我三姨抓走,私自关押在县城一个宾馆里,家人不准见面,食物极差,并有殴打被关押人员现象。关押7天后家人交3000多元罚款才把人放出来,但是这3000元罚款没有开出任何的收据,发票等。今年现在又把我母亲抓走(我母亲系我四姨的大姐),现在我们镇上计生办承认人被他们抓了,但是不准我们探望。为什么抓我母亲什么时候放人,没有任何交代。我打了110报警,但是110无法受理,理由是两个单位不属于一个系统,无法越权,我母亲已60多岁,有风湿性心脏病,在吊水中,我等儿女非常着急,现在该怎么办。怎么马上让我母亲回家
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3月,43岁高龄的母亲意外生下第三胎,原本家中就有我和我弟弟两个孩子,父母亲20年来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的把我们兄弟两拉扯大,不知吃尽了多少苦,受尽了多少累,花费了多少钱!这个孩子的出生对于原本就一贫如洗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将来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等,无疑是一笔巨额的开销!这个本不应该出生而
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公司车间主管将一员工打成重伤,报案后当事人是否被公安机关抓捕?是否应该承当刑事责任
因为工作上的琐事,公司车间主管将一员工打成重伤,报案后当事人是否被公安机关抓捕?是否应该承当刑事责任?
计生部门在未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法院从银行代扣征收社会费是否合法?
各位律师,你们好。现在有一个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问题咨询一下:我有一个朋友全家都在外地工作生活,是农村户口,生育有三个孩子,家乡的计生部门通过法院从我朋友银行账户里代扣征收了社会抚养费5万多元,虽然已向我朋友发送了通知书,但由于不在家乡并没有到通知书。当我朋友发现银行账户里的钱不见后,还报了警,才被告
农村家庭共两个男孩,第二个男孩于97年出生,当年已经交了1500块的罚款。现在看人升学学校要求婚育证明,狮子大开口。 现要求补交6500RMB
我是山东滨州的,我们乡镇计生办招募大量地痞流氓抓扣超生夫妇,非法拘禁、殴打!我的一个朋友被抓非法拘禁8天,用棍棒殴打!私设所谓的“黑监狱”不让睡觉!一天吃一个所谓打手吃剩下的馅饼!我的嫂子被打回家后一个星期不能起床!请问计生办的所作所为,在法律上违反了哪些方面!如何谴责和制止!(我们乡镇超生一个孩子
非法拘禁案件 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都是我的朋友 ,这个案件我了解的情况和当事人诉说情况有很大差别,我想
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原属情侣关系,因为当事人和嫌疑人在情侣关系的同时又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想要与嫌疑人分手,当事人自己偷偷的整理行李走了,事后又以某种借口向嫌疑人索要金钱,嫌疑人给了她钱,之后当事人又跟嫌疑人回来了,由于当事人回来之后还与他人有暧昧联系,一日在他们共同居住的房间嫌疑人因为此事与当事人发生
因超生没交罚款,计生办先是不经同意冻结银行账户,后又在当事人不知的情况下把账户的所有钱转入计生办财政
因超生没交罚款,计生办先是不经同意冻结银行账户,后又在当事人不知的情况下把账户的所有钱转入计生办财政账户上。这样做对吗?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