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现在有八个退伍兵,有一些是07年退伍的有一些是08年退伍的,在10年12月份,淅川县广播电视局给我们开了会,主题是关于退伍安置的一些问题,并签了一份协议。一式两份局机关跟个人都保留一份。上边写单位为缓解进人压力,新安置人员前三年不执行档案工资,工资按每年600.700.800执行,第四年执行档案工资,单位负责给上淅川县有线电视台执法队编制。我于2010年年10月到淅川县有线电视台上班至今,还有比我早一两年的,也有比我上班晚一俩月的。反正都在有线电视台工程部上班,其中有一个女兵在淅川县有线电视台机房上班。 中途换了局长,据说新局长上任半年之内不考虑退伍安置编制问题,现在拖了一年半,局里最近说要给退伍士兵解决上编问题。单位称:淅川县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台,淅川县广播电视局执法队编制已满,还存在严重超编。经过单位与县劳动局交涉不能给我们上有线电视台或者执法队的编,所以局里准备给我们上淅川县广播电视局器材公司编,工资在有线电视台发,还继续在有线电视台上班。因为大家都知道器材公司效益并不好,是单位的一个二级单位随时都有可能面临倒闭的危险,我们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可能没有保障。所以我们不同意单位给我们上器材公司编制。 单位管人事的副局长依次的找我们谈话,说编制的问题,说器材公司可能以后会遇到问题,可能以后省里回收管理以后可能不管器材公司,会比较麻烦.说局里确实是没有办法,现在的解决方案有三条,一是服从局里决定上器材公司编制,二是自己找关系,找县长书记签字然后随便上局机关里的编制,哪怕是上财政全供都没问题的编,局里全面配合。(坦白的说是让我们拼爹,谁爹厉害谁就上有前途的地方)三是等待机会。 我们又去找台长反映这个问题,台长给的答复是这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服从单位决定就行,单位这么做就是为了借鸡下蛋解决编制问题,以后就是省里回收管理也是看现在的岗位在哪里,器材公司现在效益很好,我们单位很缺人根本不用担心回收管理后不管我们的情况发生。我们想让局里给我们立个字据台长明确答复不可能,谁也不会给你立任何字据。换了局长,局里现在同意给我们上编制已经不错了,最好不要闹,万一局长真毛了就把你们的问题撇一边不管你们了。(现在搞不明白到底应该信哪个人说的!!!即使立了字据依然不执行谁也没办法!!!) 随后副台长又找我们谈话,问我们现在的编制问题解决的咋样了,说局里这么做也是大势所趋,我们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劝我们安心工作,就是局里在给我们签完合同后又不管我们,又进人没进人是个秘密,这就是个怪圈,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有,想太多没有用。 下午局里又给我们几个退伍兵开了个会议,还是说这个问题,解决方案还是那三条,说到第二条的时候有人回应说这不就是让我们拼爹妈么,谁爹妈厉害谁上好编制呗,领导都回应理论上是这样,现在这种现象属于社会普遍的现象很正常!你们还小,处在社会最底层,社会就是这么黑暗!(真是令人咋舌。。。我们辛辛苦苦在部队为国家奉献两年结果还是败在社会的黑暗上。。。谁敢让自己的孩子再去当兵) 我们局里有线电视台是70个编制,现在上编人数是84个(我们有线电视台工作很累,一个城区,现在也就我们不到20人干活,上电线杆子爬铁塔是常有的事,有时候有个突发状况,打雷什么的我们根本忙不过来。其实根本见不到这么多人,有些人是在这里挂个编制在别的地方上班,甚至有可能是挂个名天天在家玩儿按月领工资而已,哎怪圈啊怪圈!) 我现在的问题有四点: 1:我们单位为缓解进人压力给我们执行的工资标准是否合法 2:单位给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上执法队编制,现在又要给上器材公司编制是否违法,万一真把局长惹毛了不管我们了是否合理。 3:单位进人暗箱操作是否合法 4:领导教唆我们拼爹妈正确吗?违法吗?是否可以接受
你好,我是2009年当兵2011年退伍的义务兵,城镇户口,从部队走之前部队问我是选择回地方:安置还是自主就业,因为我有安置卡,所以我就选择了安置,所以就没拿那九千块,而选择了自主就业的就有9000,结果回来之后地方说不给予安置,我该怎么办?还能不能拿到部队那九千块钱?
我是一名2003年退伍的士兵,。(我是带着安置卡入伍的)我退伍后,2005年经考试录用到交通局路政工作,至今没有事业编制,也没签过合同,不知道我们算什么,我们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给予我们事业编制吗现在又涨工资了,我们也能向同等待遇的职工涨工资吗
我是2011年度退伍的义务兵,离开部队之前部队问我是选择自主就业还是服从安置,我选择了自主就业,于是部队当时就给我4300多元的退伍费,回来后又给我寄过来一张9000元的退役金专用卡。按照往年的规定,我回到地方后可以拿到18000元的安置费的,待我到地方民政局去报到的时候,民政局说今年政策改了,城镇户口的也同一不给
2012的春节我请假回家,请得是一月20号到28号的假,然后由于路途遥远,没买到票,后在2月2号来到公司,我们领导就直接告诉我请假时间段后直接算旷工处理,要开除我,我感觉到很不公平,我给领导打电话时领导没有跟我说直接按旷工处理,说快点回来就行。但回来就说要按旷工处理,开除我,因为去年时请假也是没有在请假时间段
一个远房亲戚的问题,其中较为复杂,请律师们指教,谢谢! 此亲戚男,这里就称为A吧,由于受她人蛊惑数年前抛家弃子,但并未离婚,所以实际上家庭私有财产应该还是有其份的。在出走之前与人合伙承包了老家一片大山,近日其妻子将山贱卖给合伙人,A不想卖,而且当初签订的合同还在A妻手上,于是想咨询,在手上没有合同的情
请问我是1997年12月入伍于2010年06月01日转业的士兵根据国家规定在安置工作范围内!回到地方后说给有偿安置也就是给一部分钱就算安置了请问这符合国家规定吗?
本人2006年退伍后,分配进母亲单位(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局)任人事代理编制,但是听人说退伍安置必须为事业编制熟称A类合同?另外自任职开始仅有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单位此举是否合法?
各位领导好:我是贵州凤冈县蜂岩镇人士。于2009年入伍的(大学毕业),城镇户口。2011年12月退伍,退伍的时候有一点退伍费。据了解下来,往年退伍士兵在次年6 7 月份都有一笔退伍安置费。我想咨询的就是我们这批退伍士兵有没有退伍安置费?通过什么程序所得?若是没有,那我们大学生退伍士兵创业有没有过关的扶持?能否有
你好,我们现在有八个退伍兵,有一些是07年退伍的有一些是08年退伍的,在10年12月份,淅川县广播电视局给我们开了会,主题是关于退伍安置的一些问题,并签了一份协议。一式两份局机关跟个人都保留一份。上边写单位为缓解进人压力,新安置人员前三年不执行档案工资,工资按每年600.700.800执行,第四年执行档案工资,单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