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事件经过: ==================================== 一,来由: 由于我村的硬化路质量严重不达标,导致村民不愿意支付施工方尾欠款(总工程款110余万,欠款22万),村支两委屡次向村民做工作皆无果。施工方以我村拖欠款项为由,堵路不下十次。 二,我们为还款所做的工作。 欠款是上任期间的遗留问题。本人是2011年6月换届选举上任的。(2008年6月大学毕业后,在广东一合资企业做人力资源部长)一上任,我就积极为公路欠款奔走呼号,九月份就争取到县公路所的13万。年底因双方协商未果(期间本人遭遇陈选举的殴打,因近年关等多种因素本人只好忍气吞声作罢),路被堵,最后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协调下,加之本人的争取下又筹得3万元付给他(我上任半年不到,就千方百计筹集10余万元还给施工方)。并在镇里汤三合书记(片区),施工方陈满久、陈选举、陈二九等人都在场的情况下签定还款协议一份,大家都同意最后付款时间定为2012年农历五月底,并签字。 三,五四打人事件之始。 5月4号,陈选举在未与我村联系的情况下,又找人用四块大石头堵住村公路出口。当时汤书记、刘青主任、周叶飞主任正在我村做计划生育工作,我正在带领四位村民钻电杆眼。因设备损坏,我与村民刘星就骑摩托去修。在公路出口踏陂堰看到桥上用四块大石头堵得严严实实。我及时给廖镇长、刘宏伟副镇长、汤书记作了汇报,并给陈二九联系,他说不知道是谁堵的,我又跟陈选举联系,他说是他堵的又怎么样?接着就挂断电话。然后我又拨打了110报警。渣江派出所警察与汤书记记及时赶到。民警找了陈选举,之后表示处理不了。见此情况,我拨打电话通知村干部,部分组长带人来将石头搬开。 四,事情经过。 陆陆续续的来了近20个村民,在派出所民警,镇领导汤三合的指挥下,我与村民一起将堵在路上的石头挪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移开三块。期间接到陈选举的威胁电话,说让我等着瞧。民警见三块已经移开,就回去了。汤书记由于公务繁忙在跟我交待几句之后也离开。第四块石头由于太大和位置难以用上力。始终没有搬开。见此情况,村民想办法,最终决定去叫挖机来搬开。我,村主任刘培告,村民刘建军、刘东升、彭寿昌分乘三辆摩托去叫挖机。在挖机老板那里,又多次接到陈选举电话,问我在哪里,我以为他要来同我协商解决问题。就说在桥边,并叫他等我一下。谈好挖机之后,我就乘坐刘建军的摩托赶往桥边。到官埠时接到村民刘正初的电话,叫我不要过来了,陈选举叫来黑社会十多个携带凶器来势汹汹,点名道姓说要搞死我。我以为他理解失误,并认为可以谈拢。遂继续往桥边赶。到陈康发屋门前,还未来得及下车,更不容我说话,对方冲上来四个人(不是本地人,车牌取了),其中两个把我拉下车,另外两个把我打倒在地,在我挣扎还未完全爬起时,不知道是谁用钢管打了我一棍,我晕了几秒钟,再爬起的时候看到场面失控,对方近20个烂仔手持凶器狂打我村村民,混乱中看到我父亲,村会计刘春国,村民彭逢春、刘旭日被打倒在地上挣扎。又感觉有液体从头部流下来,用手一摸,看到是血。此刻,我再也忍不住了,赤手空拳开始自卫,也不知打没打到对方谁,也不知道打了几下。我的血越流越多,场面也慢慢缓和下来。现场有很多村民劝我赶快去医院止血,我也才发现自己已经全身血糊糊了。我打招呼要村民冷静下来,才乘刘建军的车赶往官埠医院止血,作简单治疗。在医院,才知道头部破裂达十余厘米。简单包扎之后,被村民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 五,事情发生之后。 我到医院之后,接到很多关心我情况的电话。也得知很多村民由于气不过而赶到派出所讨说法,其中听到派出所有人说没打死人不出警。村民闻此言,愤怒犹如火上浇油,马上乘车说要到县委政府讨说法。得知此种情况,在做手术的我有气无力打电话安慰村民,可是此刻村民皆言一定要讨个说法。手术做完之后,一些村民,镇领导赶到看我。民愤依然,镇领导陆国庆、汤三合说党委政府一定尽快会给我及乌雅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事件之后的意外。 大家听到镇领导的意见后,都同意,并回去了。彭逢春在县政府的时候就感觉肚子疼,到医院来看我的时候去作了检查,就与陪同他的村民王建华留下了。医生说腹腔有积液,建议留院观察。当晚零晨一点钟的时候,医生说是内脏出血,赶快转院。遂转院。第二天也就是五月五号早上七点多钟接到王建华电话,说是彭逢春在手术室已经四个小时还没出来。生命垂危。我第一时间给汤书记做了汇报。后又得知彭的脾脏被摘除,生命还没脱离危险。医院在催缴费。我及时跟镇党委付书记作了汇报,付书记当即表示镇党委会筹钱的。 七,目前处理情况。 镇党委领导,县委书记,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在获悉我被打伤后。均很重视。他们或当即回复表示马上安排;或指示依法处理。目前知晓的情况是: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专案组,镇政府有专人负责伤者的医疗费用。遗憾的是,截止目前(五月七日),不法分子没有一个落网,而伤者医疗费用除了已经用完的彭逢春的一万五千元,其他的还没有下落。而彭逢春此时正面临停药的危险。 ======================================== 请问各位律师,关于该事件,对于包工头陈选举(花钱找黑社会人员的那个包工头)能判多重的刑?其他几个涉案黑社会成员(实际动手打人的那几个)又能判多重的刑? 真心请教各位大律师了!
有个五年级的A学生带了一部价值4000元的相机去旅游(学校组织),在旅游的途中弄丢了,被B学生捡到(导游与其他学生指证看到B学生拣,但是没告诉A学生),后来相机被B学生弄丢了,谁的责任比较大呢?
我的汽车在停到某医院时由于事情紧急,未听从保安指挥,停在了某处(注:此处有停车线但却是一蒸汽机房门口,有不准停车后果自负的牌子),当时与保安略有口角,我丢下句“我后果自负就是”离开,回来时发现汽车前挡被砸!!目前进展是我还未与保安见面,我想心中有数再说。此地有监控,角度对于事发地也还可以。我主要想问
甲为我的继父,在今年3月份因交通事故死亡,事故书已经下来。甲前妻的女儿不同意火化也不出一分钱,家里现在负担不起费用。不火化保险款就下不来,母亲和我有权利因火化事情起诉甲前妻女儿吗?
我16岁在校与人有过节.那人找来十几个同学教训我.为首的高个先用脚踢下身接着用手打我头部第一下我忍了第2下第3下...我气了一气之下用了一把小刀戳了他几下.我想问一下够不够成犯法.那人现在医院问题不大.学校应付多少责任
本人,男,是一个农民,此次主要是想咨询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问题,寻求得到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我1951年出生在农村,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历了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等,承包有集体的土地,分有自留山、自留地(当地人民政府发有证书),有宅基地及房屋。我户口原来一直在农村,2008
本人,男,是一个农民,此次主要是想咨询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问题,寻求得到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我1951年出生在农村,一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历了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等,承包有集体的土地,分有自留山、自留地(当地人民政府发有证书),有宅基地及房屋。我户口原来一直在农村,2008
1,我家与邻里发生纠纷,她家母子把我妈妈打了,但是公安局只处理他母亲(两个人都动手了)对于逮捕他儿子迟迟拖延,我们应该怎么办? 2.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可以要求的赔偿条件有哪些?(我妈妈的是轻微伤,脑袋有一个两公分的口子)
我朋友和她老公离婚了 她老公有外遇 女方提出离婚 男方不同意 叫女方哪抚养费 不那就不理 女方同意了 每月200元扶养费 现在女方不同意那这个抚养费 可不可以
朋友帮助别人参与斗殴,他并没有动手,事件也没有构成严重伤害,但参与人员很多。主犯都已被抓,如果定案判刑后,他还会受到牵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