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个事情想咨询,我有个好朋友,多年来我们关系一直很好,我们之间有经济利益往来,他一直给我介绍投资项目,我在他那里累计投资三百多万,他也拉拢了我们好几个朋友在他这里投资,期间也有分红,可是后来突然他就说投资项目很不好,我们投资的钱也有风险,到最后他就人间蒸发了,怎么也联系不上,我们后来觉得自己应该被他诈骗了,他真的携款潜逃了,后来我们报案了,警方也一直在追捕他,案子定性为集资诈骗,涉案高达九百多万,通过调查才发现他没有任何正当工作,这么多年来他吃喝拉撒都是花着我们投资的钱,他有个女朋友,我们都互相认识,他女朋友也没有工作,他俩在一起五年了,都是我朋友在养着她,但是这个女人却在我们当地拥有一套价值百万的房子,后来经过调查,这套房子就是我朋友拿着我们的钱给他女朋友买的,但是房子的产权和户名都是他女朋友的名字,我想问的就是:我们有没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那套房子给我们抵债?
一个公司本身有各项合法营业执照,工商许可证,两年后被查为集资诈骗案,请问员工这期间有责任吗,期间工资奖金属于合法还是非法所得?员工不知情,一直以为是合法的企业 现在真的很茫然,真的没想到公司会是皮包公司,现在很多客户都赔了很多钱,心里很难受.希望得在这里得到帮助,谢谢.
本人几年前向A某投资做生意,每月能拿到分红,最近A某突然逃跑,目前公安已经立案侦查,初步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发现受害人上百,金额上亿,而且所谓的生意都是骗人的。这里请教个问题:本人因做多年,目前本金已经收回,而且有一定的盈利,想知道结案后会没收我的盈利吗?说起来我也是受害者,应该属于善意所得吧,特请
朋友在南宁接触了家台湾公司 名称是台湾国际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向社会集资 每人5000元 没月反还500 一年期限还本金加利息6000元 都给每人一定的公司原始股 声称2年后 公司可以上市 而且发展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也没有具体的业务 也同样方法向社会集资 想咨询下 这样的公司是不是违法的集资诈骗呀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请问该案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非法集资诈骗?判几年
我朋友以月利率4%—8%的高息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和签订借款协议、每月支付利息等方式,先后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收存款,累计金额高达人民币3000万元。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过程中,我朋友除了将集得的款项用于支付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买车外,还先后以月利率10%—15%的高息将集得的资金借给其他人使用至今有2800万
我和朋友在交易神兽问题(价值4000元)然后有一个过路的人正巧碰到以1两的金额把神兽秒走。然后各种理由不还,我们通过客服以及被盗找回,都说我们是摆摊卖的说是正当交易,可是4000的东西1毛钱买了这是正当交易吗?我们有各种截图与录像,都证明是他非愿意的交易。然后他们怕我们找回问我们低价要钱。我能问一下,这能说明
集资建房合同 甲方(建设方): 乙方(集资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前提下集资建房,双方均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本集资房的状况及法律性质,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均表示完全接受和履行本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 该综合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陆层砖混结构,1
你好,我的朋友问A借钱做了点小生意。但A应为那钱借了给我朋友而不能和女友旅行最终导致分手后。割脉自杀。经抢救后得救。先要求我朋友给他45万元的医药费。我朋友被要求在一份欠条上签名和打手指影。请问我朋友可以不赔钱或是不承担责任吗?如果是诈骗那可以反告A吗?
A非法集资600万元 从不同的人B手上借的 都是认识的 然后转借给了其他人C C还不起跑了 A就也还不起了 A也跑了 现在B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请问A将受到怎么样的处理 如果做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