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现在所住房屋为售后公房,该产权证只有我父亲的名字,他自己另外拥有一套商品房并且居住着,现在我父亲以看病缺钱为由,想变卖该房屋,这套公房只有我一个人住,而我没有别的房子,我有权利反对买卖吗?
鞍钢公房买卖,可不可以更名成公房,还是要买断成个人产权再更名。如下问题我该怎么办?
2000年我买了一个公房,可卖主非要我给她买断费,更成她的房子,然后再更成我的名字,而且要我额外给她一万元钱,否则不给更名。我说按公房更名,她说鞍钢内部规定,公房更名必须买断。不知是否有此规定。现在她没经我的同意,自行将此房买断,更成她自己的名下,我发现后问她,她说叫你买断你不买断,我不卖了。她这样做合
95年我和我公婆住在一起,3月份买下来,写了我老公一人的名字,百年后,我老公的2个兄弟有没有权利继承,如果我现在和我老公离婚,我有份么,我们是91年的结婚的,买产权时,户口有我,老公,女儿,公婆5人居住,谢谢
我母亲是福州仓山区三叉街新村某单位房的承租户,82年在婚前办理好的手续,承租户仅为母亲名字,06年要与父亲离婚,离婚前去仓山区房管局咨询离婚后是否可以买下该房子(相关手续齐全,08年单位也有盖过章的相关手续确认仅有该套住房),08年当然就有相关审批资料,当时回复是可以买的,然而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区房管局又回复
我母亲是福州仓山区三叉街某单元的公房承租户,82年就开始承租,大概在06年的时候要与父亲离婚,但办完离婚手续以后又不让买了,我对此感到有疑问(承租房名字是母亲的名字为何不能买下?),而区房管局在09年的政策就是不能买了,可当时我母亲在单位办理好的相关资料均是08年办的就拿去区房管局想办理买房事宜; 另一个问
请教:目前我看中一套二手房,中介介绍的情况是这样的,此套房为售后公房,还没有办产证,中介提出我(买方)和中介、房东(卖方)签定协议,由我支付5万元定金后,房东再去办产证,办好产证再签定买卖合同,进行房屋买卖交易,5万元定金转为首付房款。 我担心的问题是: 1、此情况的售后公房是否能进行买卖?因为毕竟产
在99年我奶买的公房产权,当时大连市政策要求共同居住人同意,在共同居住人认定单上我同意我奶买房,我奶保证共同居住人我的居住权双方签字,现在我奶过世这个房子变成遗产,如果除了我父亲其他4个子女要求卖房子分钱的话,我去哪住? 是因为我奶奶保证我在这里居住的前提下我才同意我奶买的房子,大连市共同居住人认定单算
多年前住掰间,因和对门不和打仗卖了,在中介签得简单协议,3个月后买我房子的人又把房子卖给了原先的对门,这中间我怀疑有问题,因是公房一直没有更名,还是我老公的名字,取暖费也一直是我老公单位交,现在拆迁,我可以要房子吗?
我家有一套公房(我和爸妈3个人居住了二十几年,实际面积50平方米左右)准备办理售后产权,因为我已结婚,爸妈想把房产权留给我一人,是不是要在办理房产权的同时再办理一份赠予合同?以后因此产生的过户及公证这类的费用有多少?会不会有遗产税呢? 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呢?
原来的公房是奶奶的, 在1998年我姨妈通过自己的工龄用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买下了这套房子(当初非配的时候并没有我姨妈份额),奶奶在2003年过世了, 请问这套房子有没有奶奶的权利呀, 作为奶奶的小孩有没有继承的权利呀!
我妈妈独自出资在95年购得售后公房(学校很早分配给我父母亲的,购房时父亲已过世了),当时户籍除了妈妈,还有我与我的儿子。产权人只有妈妈名字。 2005年妈妈临终时,有遗嘱:将房产给我与二个弟弟,共三人均分。并表示我的一份可以随我意转给我儿子。当时我们4个当事人(包括儿子)都同意,并在遗嘱上签了字。人手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