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公房的继承问题
你好,你母亲生前已用实际行为处分了房产,按照产证上的登记为准,
你母亲生前已用实际行为处分了房产,按照产证上的登记为准
只是部分有效。你母亲生前房产证已经修改,你母亲只能处分自己的百分之一,你母亲没有权利处理你儿子的份额。对该部分的遗嘱是不成立的。
从对你有利的角度分析,你儿子当然有98%的份额。你母亲只能遗嘱她名下的1%的份额。所以妻子的意见正确。
临终前的产权证更名,其实就是一次财产处置行为,你妈妈的遗嘱只能处理她那部分(三分之一)。
你母亲的遗嘱只能处理属于她的1%,即该房产的1%你们兄弟三人均分。
你妈妈只能处分其个人的份额。
按照产权证上登记的为准。你儿子占98%,你妈妈1%是遗产。
不能生效,具体可以来电来访本律师
你爱人说的有道理,你妈基本已没有什么财产了。
购买产权时的同住成年人最晚可以在产权人过世后2年内主张产权。对于你,已经丧失了诉讼时效,你儿子在当年有可能尚未成年,即使成年也已丧失诉讼时效。
但如果产权人本人在生前重新办理过产权登记,应以产权登记为准。遗嘱如果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后,或者遗嘱与产权变更登记有冲突的,仍应以产权为准。你母亲只能处分自己那1%的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