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诊断报告能否作为现在司法鉴定的依据,并根据做出最终司法鉴定结论?
一年前的医院诊断证明,能否作为现在伤残鉴定的依据,并根据其诊断结果作为鉴定结果评残(当时医院证明,肌力3级)另右下肢肌力3级明显影响行动么?
司法鉴定人员不承认出院诊断,请问在没做神经机电图的情况下,出院诊断书上的神经受损有法律效力吗
我小孩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飞弛来的车子挂倒,撞伤(压伤)当时送入湘雅二医院,诊断为:右腿碾压伤,右胫骨开放性骨折,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在经历三次手术后,于5`25出院。出院诊断为:1右膝踝关节功能障碍(右腓总神经损伤,右小腿胫骨下端粉碎开放性骨折)2右小腿软组织脱套伤。
09年8月25号与28号中午分别二次到县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没做任何检查.沒书写病历,下午6时突发高血压.血压230[无高血压史]即住院,期间发病危通知书.11时-凌晨3时接诊医生回家.叫门诊医生替班[是25号28号看病医生]内科住院部当时只有他一个医生.凌晨4时医生说必要时要气切助呼吸.手术同意书也莶字.当麻醉医生来病房时说血压太低
我起诉A厂专利侵权,市高院改判侵权成立,此后A厂将技术与模具全部转让给B厂,B厂生产了和A厂一模一样的产品上市销售,我起诉B厂专利侵权,后市高院却维持原判。 为什么两件完全相同的侵权产品,市高院却作出截然相反的判决呢?究其原因,就是当时判决我胜诉的那位法官,后立即被领导派往美国深造,判决我败诉的是高院
已经生效的司法鉴定报告,能否因为鉴定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认定司法鉴定报告无效。
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司法鉴定中心已经做出一份司法鉴定报告。现在被告向司法厅提出鉴定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要求撤销该鉴定报告。(注明:鉴定中心具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员具备有效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被告要求,司法厅撤销鉴定人执业证,同时也撤销已经生效
已经生效的司法鉴定报告,能否因为鉴定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认定司法鉴定报告无效。
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并且按照法定程序,司法鉴定中心已经做出一份司法鉴定报告。现在被告向司法厅提出鉴定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要求撤销该鉴定报告。(注明:鉴定中心具有合法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员具备有效地《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被告要求,司法厅撤销鉴定人执业证,同时也撤销已经生效的
三个多月前在买菜时被摊主打落两颗门牙,一个多月前做了伤情司法鉴定,现在派出所终于拿来报告了,但在电话里告知我们只能查看,不能复印。因此想请教各位大律师,法律法规是这么规定的吗?有什么相关法条? 另外,打落两颗牙齿,结论还是轻微伤。这会是什么道理?
因撞别人的车负主要责任,尾4椎体骨折,c3-4\c4-5椎间盘突出症。鉴定误工期为四个月,护理期为2个月,营养期为2个月。这样的鉴定正确吗? 像这样的交通事故法院3个月之后才做判决的吗?
刀伤长度2厘米,深度5厘米构不构成轻伤?医院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
左腰部被捅了一刀,长度2CM深度5CM左右,深达腹膜,腰大肌被切断伴活动性出血,以及右臀部一处刀伤长2CM深5CM左右,深至股骨.是否构成轻伤?还有鉴定部门把腰部写成了背部,是否影响伤残鉴定? 问题补充: 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诊断证明显示两处刀伤深度为5CM,但昨天去法医处咨询,法医说刀伤的深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