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许章明,男,44岁,住英山县杨柳镇三门河村。 申诉事由:张丽被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经济问题羁押期间致其生命垂危 申诉人的妻子张丽在杨柳镇三门河村任妇联主任兼出纳会计。2011年8月2日下午5点钟左右被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经济问题传询,于次日将其送到罗田县看守所羁押。 羁押期间,反贪局办案人员多次提审张丽,张丽向办案人员多次恳求说头昏头痛,办案人员置若罔闻,既不告之家属,也不送其到医院检查。又于9月23日继续提审张丽,当晚张丽在厕所晕倒并休克,同监室人员呼救,才被送到罗田县医院。 9月24日上午9时许,办案人员电话通知家属,说张丽出现病情,叫家属迅速到罗田县医院。本人赶到医院时发现张丽生命垂危, 院方说张丽是脑血管破裂,本院无法医治,要急速转院救治,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在这危急之时,办案人员只顾胁迫本人在其指定的文书上签字后当即离开医院,一走了之,对生命垂危的张丽置之不理,逃避转院救人。本人及时在罗田县人民医院租用救护车将张丽送到湖北省人民医院,院方说病人随时有生命危险,再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检查病人脑内有两个动脉瘤,院方通知只能对其中破裂的一个进行手术,另外一个难度较大费用较贵,两个前后费用大约需医疗费用50万元。 9月27日晚,张丽病情恶化,湖北省人民医院对张丽进行了开颅手术,至今仍处昏迷状态,未脱离危险期,术后结果不明,生死未卜。并且院方指出就算病人进行手术也不能恢复到正常人的状态。在经后的生活中不能作为一个正常的劳动力,且需要长期照料。 鉴于以上事实: 一、张丽被传询及进看守所时身体健康,在看守所羁押53天,出看守所时却危在旦夕,令人无法接受,本人郑重提出质疑; 二、张丽在羁押期间生命安全得不到合法保障,办案人员对张丽多次恳求反映的病情拒绝采信态度恶劣,且故意向家属隐瞒病情,延误治疗期,导致病情恶化,草菅人命; 三、张丽被罗田县医院确诊为脑血管破裂,办案人员接到张丽的病危通知书后,驱车回英山,不紧急转院救人,违背人性化执法,其执法水平、职业素质、道德之劣。 本人向各级领导申冤!强烈要求: 一、依法追究办案人员的渎职法律责任; 二、英山县人民检察院承担张丽一切医疗费用及伤残赔偿。 三、英山县检察院应赔偿张丽精神损失费、人工费、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我母亲去年被邻居打伤,且鉴定为重伤。医疗费是通过派出所多次调解,打人者最后才赔偿的,考虑到是乡里乡亲的,也进行了赔偿,就签订了一个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协议。 我想问下,签订这个协议后,如果我母亲身体有啥后遗症,是不是无法再向打人者进行索赔?如果其不进行赔偿,是否可以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弟弟于2012年2月26日在北京中关村卖假驾驶被抓,一个月家里收到通知为刑事拘留,现案件已提交到检查院,现想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案件。
我爸爸到一家材料店买螺丝钉,因为店家开始说的价钱和最后说的价钱不一样,我爸爸就说了老板。结果老板和他儿子就追着我爸爸打。我们报了警,我爸爸头部出血,到医院检察没有内伤,观察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我想咨询像这件事会怎么处理?
我朋友在电玩城做财务。现在被刑事拘留,已关押在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写明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我想了解的是,这个是构成了开设赌场的罪名吗?过了侦查阶段是不是要被起诉?如果关系不到位,判决结果会怎样?
如果法院在审理发现时发现漏罪,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追加起诉的,如果检察院拒绝的话,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其次,如果法院自主判决因证据不足,判决指控不成立。判决生效后,如果检察院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以支持漏罪的,检察院可否提起再审?具体如何判刑,是数罪并罚? 如果法院在审理时发现,检察院未提交关于被告从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在一个游戏机室里面上班。但是在一次公安机关的扫赌行动中被抓捕了,本身她自己不参与赌博,这样会构成刑事拘留吗。请律师给点参考意见,,谢谢
你好!我想了解关于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相关理赔及刑事责任?谢谢
你好!我想了解关于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的相关理赔及刑事责我开的是半挂车证件是B2正在升级A中,当时在车上跟车由于另一位司机困了替他开了一会,途中便接到公安局电话说我的车撞倒了说我肇事逃逸无证驾驶,后面的车报的警,但是我坚信自己没有撞倒。。。。。。本人已经在拘留所,目前正等死者家属认领,我想了解相关法规及现
张某(我妹妹老公的舅舅),在我妹妹生孩子的时候 因贪图钱财想把我妹妹的孩子卖掉,并声称 是他朋友的好朋友。在市面上都是很罩得住的人,因是家里添禧来看看孩子的名誉来看孩子。就在我妹妹生孩子出院的时候。他舅舅的朋友也开车到了家里,说他舅舅已经把孩子卖给了他们,钱已经给他舅舅了。并且说我妹妹的老公,应经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