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在乡级卫生院从事护理工作,在工作中突然出现大咯血,随即到当地县人民医院检查诊断为肺结核(在发病前一个多月曾进行过健康体检,身体无异常。);经治疗一年,现病情无明显好转,日常生活中即感身体不适,在工作时稍活动后就出现呼吸急促,请示分管领导后指示:对于该情况可准予病假,但病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无积效工资及其它待遇。就我家属这种病情每月的基本工资只能够支付部分医药费及检查费,现在不知该怎么办,特向各位律师朋友们求助,好这种情况医院是否有责任?算工伤?职业病?我现在应该采取何种措施? (该院领导规定无正常节假日,除春节五天假期外。平时职工有事就需请假,我家属平均每天上班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
我从2006年开始,一直到现在都在浙江省杭州市联和电气有限公司工作,从上个月开始,我的手开始痒,接着出现水泡,并掉皮,痒到现在都有2个多月了。 前两个星期的时候我去公司请假,并且申请了工伤,去医院花的钱也全部给我报销了(当时我在医院问了给我整治的医生,医生说的不能做为工伤申请报销,但是我还是去了公司,
单位里招了个清洁工,女的,65岁了,工作中上厕所不小心在厕所滑到,医生诊断为膝盖骨骨折,住了医院,动了手术,且放了不知道是钢丝还是钢钉,明年还得拆。 请问: 退休返聘人员的这个工伤,医疗费、误工费等,公司该怎么处理?
我是一名医护工作者,我给梅毒患者治疗中不小心被他的针头刺伤。如果以后被感染是谁的责任了 谢谢您的回答!因为我是昨天被针扎到的的,当时查看检验报告单才发现他是梅毒血清试验阳性。可是这位患者是一月以前就住我科,当时就出报告单了,主管医生和护士一直没有发现。他们有责任吗?谢谢!
011年10月18日,我父亲因胸前不适住进医院急诊科,由杨医生接待我父亲,晚上23时左右查出患急性心肌梗塞,经过及时治疗第二天早晨病情稍有好转,10点左右杨医生下班交由下一班医生,由于我父亲属于重症监护一级护理,但是在杨医生下班之后长达六.七小时无医生查访,中途我去找医生,无人知道医生去向。直至下午18点30分左右
我孩子是铁路动车组的列车员,合同工,无医疗保险。单位体检时发现得了肺结核,现正往院自费治疗,费用约五万。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工伤?单位是否应负责?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包括年终奖吗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包括年终奖吗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
我2009年就在一家生产煤矿机车厂工作,平时在厂就主要负责市场推销,经常出入各个煤矿,要不就是在厂里截割、烧焊。2010年的一次检查肺都没毛病,2011年5月9日吐血回家检查说是得了肺结核。请问这是否算是工伤
退休人员,今年59岁,就业于居委会,工作中扭伤腰应如何赔偿,现在上级不愿意陪,我该如何办?请教老师。我有医院假条,还算我病假,沟通后病假算出勤了,可是医药费报不了,理由是我有医保。我现在药费治疗费已经7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