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我家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我女儿也是集体经济成员。我家房屋面积已够分户要求,现已将部分房屋赠与给我的女儿,已到公证处取得公证。如今我已分户,现有两个户口,一户为我所有,一户为我女儿所有,现在为一宅两户,共享一处宅基地证。我女儿的房子是否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办理集体土地宅
我老公和孩子原是农村户口,后来随我落户到所属的县城,今年老公去世了,农村承包的林地30年不变,请问老公死后我女儿可以继承他爸爸的林地吗?林地现在我们还载的有树。老公生前没办林权证,我女儿可以补办吗。请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万分感谢!
父母已病故多年,其子女户口不在本村,子女能否继承土地?以及地边所栽树木?栽树苗时,父母已病故,况栽和管理都是第三方,其子女能否继承?谢谢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父母是农村户口承包了土地,现父母死亡,承包期没过,但是子女不是农村户口,请问能否继承剩余承包期内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