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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分户是否可以办理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

子女分户是否可以办理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 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我家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我女儿也是集体经济成员。我家房屋面积已够分户要求,现已将部分房屋赠与给我的女儿,已到公证处取得公证。如今我已分户,现有两个户口,一户为我所有,一户为我女儿所有,现在为一宅两户,共享一处宅基地证。我女儿的房子是否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办理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在此寻求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o000(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12-05 11:4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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