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儿子在快递公司给老板打工 去的时候说好是1400元的工资 可是老板只给开了800元 我儿子觉得不合理就不干了 走的时候没和他打招呼 因为那些账单每天一清账目很清楚 老板也是到下班时间一天一查收 没有遗留问题 他认可后 我儿子下班 但是现在老板的意思是 我儿子没交接 要我儿子去更对这十几天的账目 你说孩子走了两三天了 之后的事谁能说的清楚呢 在这之前账单老板是每天查收的 说明是没问题的 为什么老板现在又说有些账目没搞清楚呢 让他回来交接呢 我不明白 公司每天都在运转 怎么能说的清楚呢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劳动者想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的工资,不知应该从何时算起?劳动者还想继续留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下去,所以也不想因此事与单位发生纠纷,所以想请问一下各位专业人事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一定要和用人单位做退职手续?如用人单位不办手续,是否要继续上班?我应如何处理?
因本人2000年07月14号在某公司参加工作到现在有10年了。可以享有公司规定的10天的年假和公司的待遇,可因为我刚进公司的时候是用朋友的身份证,因2008年公司办理社保要求要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我就把名字改回了自己的真实名字,现在公司说我是2008录的职没有10年不可以享有公司年假和待遇。请问应该怎么办?
单位不发工资,合同也只有我们劳动者单方面签字了,在武汉只是个办事处,劳动局也不管,怎么办
公司武汉区的代理在我们工作快一个月的时候告诉我们要压一个月的工资,都压了,在第二个月的时候发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拖了三天,第二次发工资的时候先是拖了半个月发了一半,过了一个星期才发另一半,现在本应在7,26发的工资现在还没发,也不给个说法,就拖着,在7,19号签了合同,不过只有我们员工签了,说要寄到总公司去签
2010年我在福建晋江一家汽配厂(复兴汽配)工作,近来厂家生意较为清淡,我于8月分初请假回家半个月,而我7月份的工资没发给我,请问我该通过怎样的方式讨薪?若能帮我出个注意,我谢之不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0个月后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用人单位称如不签合同的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声明书声明如果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后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请问除劳动合同外任何一切的声明书有法律作用吗?
我是应届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工作三个多月,只领过一个月的工资。现在老板说大不多规定业务量连低工资也不给(原先合同上市没有规定的),我不愿意干下去了,听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上交提前报告,不然得付相应赔偿,那我是不是得先交辞职报告,然后就不能扣押我工资了。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