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届大学毕业生,我先找了份工作,但要4月份报到,所以我利用寒假时间在一酒店当服务员,我上个月23号已经提交了辞职申请书,酒店批准了,所以我可以在这个月的28号走(辞职书写的28号)。但由于我现在有急事,需要提前离职,打算本月13号走,部门经理不允许,她让我选择自动离职,每月12号 发上个月的工资,所以酒店
是这样的,这家公司令我很没有心机做下去,公司处处刁难人,都不当员工是人,工资也迟迟不发,我11月来的,到现在工作已经差不多三个月了,只出了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我提前一个月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公司迟迟都不找人跟我交接,不让我走,怎么办,我是不是一个月之后就可以走,我是财务统计的,注明,公司当我是正式
我7月15号和老板提出离职。希望8月15号正式离职(合同未到期)老板要求我现在办理完交接马上可以离开。可是我是希望8月15号再离开的,请问我是否有权利要求呆到8月15号呢? 是我主动提出的辞职 。而且 合同期限还有一年呢,属于我提前终止合同的。
请问,我以前做抹灰工10年零4个月,后来转做公交车司机不满10年,我这种情况可以提前55岁退休么? 因为做公交车司机不满10年,能否用抹灰工的时间相抵?不同的工种是否可以相加? 问了好多地方回答都不一样,有的说可以累计,有的说不行。
在2月17号的时候我爸发生的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但是有时肇事者是认识的人所以当时就说好私了,因此没有报警,现在由于赔偿金额的问题对方一直拖延,请问如果我们要提起诉讼的话是否可以成功,发生事故的地方有摄像头,也有认证和医院的证明,是否还需要其他资料
公司规定员工在满一年以后才可请婚假,满二年以后才可请产假;请问这样的规定上否合理?如果在未满二年怀孕了,合同已二年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这样的该怎么做?
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未经批准,我自行走人经理说自动离职并拒付工资是否合法
按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经理没有批准,到期了没人交交工作就走了,经理以自动离职拒付工职。这样我是否可以告他
我是一名会计,按规定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但因为特殊原因紧急,所以提前半个月提出离职。请问按劳动法规定这个工资是怎样扣?老板说辞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半个月离职的话不放人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