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深圳新洲一小区看上二房东蔡女士的一个单间,于是当场就签订了协议,并且我交纳了两个月押金1800元,当场开了收据。因为当时的房客还未离开,我们口头上协商是必须在5月15号之前交房,不然我可能就会另想办法,蔡小姐答应了,说绝对没问题。之后再15号,她给我电话说房客跟她有了点纠纷,不肯搬出去,当时我给的答复是“我也不想再找房子折腾,你们尽快解决,我还可以等两天”,蔡小姐后来说“实在不行我可以在其他地方给你提供房子你先住”,我给的答复是“那个可能性不大”。等到17,18号了,我现在住的房子到期,必须搬走,于是就找了其他的房子已经搬进去,这两天给蔡小姐的电话一直没人接,短信也没人回。在18号下午,蔡小姐给我回了电话,电话里我是希望我们见面然后把协议、收据给她让其退还我的押金1800元,但是她觉得这个方案她无法接受;之后她给我了她自己的方案:一是押金不会全额退还,只退一部分,二是让我去找一个房客租下我付了押金的房子。但是我觉得这不合理,就没答应。而这时我要跟她再理论时,她说让双方都冷静下再谈,接着直接挂了电话。 我是觉得那押金应当全额退还给我,并且没有其他条件,而我则把协议和收据当场呈现给双方并处理。 希望有专家能够帮忙解答!谢谢!
我2011年8月27号租的房子,房租800,合同到2012年4月份,我交了两个月的房租,现在两个月到了,我想换房子住,跟中介提出来,中介说不退押金,说我违约,我到底能不能要回我的押金啊???
你好,今年七月,我们通过妹子的公公介绍,和一装修商(妹公公的表弟)达成口头协议, 料工全包一共五万四千元,当时问多久可以装好, 装修商说两个月。当时达成协议说。 首付四万, 后一万多等过年我们回来验收后付款。 就这样我们七月多就外出,全交由这一装修商处理。 因为是熟人介绍,当时虽然有些疑虑, 但是还是没有
1 12月6日签的简单协议,支付了一个月租金,就把钥匙给房户了。房子协议日是12月10日起一年的租期合同。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 2 现在他以床垫没有解决,拒付房租,看房时口头承诺给他换个床垫,我也给他换了800元的,但他不满意,要1600以上的名牌的,这合理吗?合同只写床垫有问题,并没有写给他换,也没写换个什么样的。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与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在合同到期前通知我不在续签了房子要装修,如果我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与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在合同到期前通知我不在续签了房子要装修,如果我在到期前提前找到房子搬走,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我提前交的房租吗?谢谢
请问我在上海有一间,房票上是我的名字, 但我多年前已移居香港,现是香港公民,在国内已經没有身份证及户口簿了,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把这房卖掉吗?(现有上海戶口的人想买) 谢谢!
我和老公准备买一套房子,由于贷款问题,房产证上写的小姑名字,老公说去做公证产权是我们的,我想请教一下
我与老公一起买了一套公寓房,因为贷款的问题,用小姑子的名称贷的款。首付款与每月还款均由我与老公一起缴纳。老公说可做一下公证产权是我们的。我咨询了当时的公证处,他们不做此业务。我想问一下,做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做公证。如果找几个第三者,双方共同写一份东西,有法律效应吗。具体有专门做此项业务的吗?
和房东签了三年的合约 房租是500 房租是一年一年的交 6000块钱 。当时叫我交4000的押金说的是因为家电全新 后来协商交了2000块的押金 但是我因为工作原因住了6个月打算把房子退了 跟房东协商剩下的6个月的房租就算白给她了 我们就只打算要回当时所谓的家电器押金2000块 可那天探了房东的口气说押金这回事 她只打算退我一
和房东签了三年的合约 房租是500 房租是一年一年的交 6000块钱 。当时叫我交4000的押金说的是因为家电全新 后来协商交了2000块的押金 但是我因为工作原因住了6个月打算把房子退了 跟房东协商剩下的6个月的房租就算白给她了 我们就只打算要回当时所谓的家电器押金2000块 可那天探了房东的口气说押金这回事 她只打算退我一
街上有一个私房,名字是奶奶的(两证齐全),奶奶过世后,1991年我爸爸和两个兄弟定下协议---房子作价1500处理,我爸爸分别付了两兄弟750元,房子由我爸爸居住,若转卖他人,超过1500的,由三人平分。我爸爸96年过世后房产权土地证一直放我手上,房子也一直由我居住,但是房子一直是奶奶名字。 请问,我是不是可以直接申请
求助。 男友付的首付买了期房,合同和贷款都是写的他一个人名字,现在贷款是我们一起还,房子已经交房,有以下问题想咨询: 1.如果拿房时没有领结婚证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 2,如果在办理房产证之前领结婚证,可否加我的名字?是否交税? 3.2011新婚姻法下,是否加上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以后分开,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