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债务追讨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公司犯罪 常年顾问
认证信息
执业证号:11101200910822556
执业机构: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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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电话:13520089695(微信同号)。
●李庆,中共党员,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副主任、专职律师,检察院听证员,拥有近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自2009年开始律师执业,期间积累了大量诉讼实务经验,始终践行以解决当事人问题为根本、维护社会法治公平正义为宗旨;秉承务专业、讲正气、有温度的执业风格,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在民商事经济纠纷中,以法律和实际相结合,拿出切实可行方案,争取利益最大化,帮助企业和个人追回了大量钱款或降低了损失;在刑事领域中,有判处从轻、减轻案件、缓刑案件、不起诉案件和免于刑事处罚案件,最大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代理方式灵活,根据具体案情确定收费方式,包括一次性收费、分期收费和风险代理(前期只收取基本费用)。关注公益事业,2023年发现有法律服务公司以律师事务所命名登记后,及时向国家及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发送请求书要求纠正“假律师事务所”,后行政机关采纳并纠正,及时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了人身、财产自由而努力奋斗,最大限度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我们不变的宗旨。每一次合作,均是缘分,我们愿意与您一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业绩:
●李某故意杀人案,经李律师辩护,李某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后又被解除取保候审,最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得以平冤昭雪。
●因生活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律师作为被告人二审辩护人介入本案,后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武某故意杀人案,李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据理力争,对被告人有利的关键辩点均被法院采纳,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鞋厂工作人员寻衅滋事案,李律师作为被告人辩护人介入该案后,除了寻求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又积极与各方协商和解事宜,后在法院阶段达成刑事和解后成功判处缓刑。
●田某等人非法拘禁案,因被害人欠田某朋友劳务费,出于哥们义气帮助朋友去要账,后引发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后,李律师作为田某辩护人成功为其争取缓刑。
●李某重婚案,经李律师阅卷后得知因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诉讼离婚未果,犯罪动机有别于一般案件,经过努力争取,双方和解并协议离婚,法院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
●张某非法储存爆炸物品案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经李律师介入二审辩护后,发现一审法院适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后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后一审改判6年。
●李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品案,法定刑在10年以上,介入案件后得知本案是因特情人员引发本案,与一般案件有所区别,最后作为辩护人通过找到法定减轻从轻情节的辩点,最后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秦某某涉外诈骗案,由于该案同案犯之一是越南人,在河北区域内,一审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李律师认为本案虽为共同犯罪,但是每个人对诈骗数额的犯意不同,对没有共同犯意的诈骗数额不应进行刑事评价,该辩点被司法机关采信,一审法院判处秦某某1年半。
●蔺某、孟某等人非吸案,经李律师辩护分别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和不起诉处理(蔺某作为退休人员被判处缓刑后可以继续享受退休待遇,孟某不起诉后可以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两案的成功辩护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王某某盗窃案,李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认为拟起诉罪名应变更为职务侵占罪,后被检察机关采信,后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罪名的成功变更,被告人刑期至少会减少五年。(罪名变更辩护成功,刑期降低。)
●交通肇事案,司机职务行为造成人员伤、亡,涉嫌犯罪,李律师作为辩护人多方积极努力调解,最终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法院对司机判处缓刑,不管是从刑事角度考虑,还是从民事赔偿来看,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故意伤害案,因工作原因引发矛盾,被害人先动手诱发本案,自侦查阶段介入,本案有自卫行为,另有自首行为,后双方达成和解,李律师作为辩护人据理力争,最后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处理。
●开设赌场案,由于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夫妻二人涉嫌犯罪,李律师找到从犯、自首、退赃等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并结合夫妻二人有一个仅几周岁的未成年孩子的实际情况,李律师辩护观点被采信后最终判处缓刑。
●虚开发票案,李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后经补税,主动缴纳罚金,并结合从犯自首等法定刑,最终被判处缓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李律师作为被害人代理人介入,帮助被害人及家属拿到赔偿款,被告人认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经李律师详细的代理意见并结合最高检指导案例,最终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民商经济类业绩
●年某与王某、某某公司等借款合同仲裁案,李律师作为申请人代理人仲裁成功后进入执行程序,涉案达千万元。
●曹某与王某等个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李律师代理原告一审,涉案金额达近千万,胜诉后顺利进入执行程序。
●王某作为债务人的配偶被诉民间借贷案,李律师作为王某的代理人参与本案,法院判决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不承担责任,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
●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李律师代理原告一、二审,原告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数百万货款。
●张某民间借贷案,案件款项实际是投资款,李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法院判决不承担还款责任(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无直接证据证实案涉款项的性质,作为代理人通过根据当事人所述梳理事实,组织提供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该案完美胜诉)。
●李律师代理孔某某买卖合同再审一案,其本人本是员工,代老板签收货物被卖方起诉几十万,无辜背债并上失信,历经一年多帮助孔某某成功翻案,最终判决老板承担给付责任,孔某某不承担给付责任,申请再审成功。
●邵某起诉某学校建筑工程施工纠纷,李律师作为原告施工方的代理人在该案开庭后积极参与调解,向学校负责人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协商一致,调解结案,施工方顺利的拿到了工程款。
●李律师代理的承揽加工合同二审,作为上诉人(定作方)的代理人,在二审找出一审判决根本性错误,依据的鉴定报告不管是程序还是实体均有问题,后二审法院酌情参考鉴定报告判决,及时为上诉人止损,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某国有公司与当地政府行政纠纷案,涉案标的物价值数千万元,李律师代理国有公司成功撤销了违法行政行为,维护了该国有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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