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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丽丽律师 
广西 南宁
积分: 4443
执业证号:145012012114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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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债务追讨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认证信息
执业证号:14501201211484600
执业机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Email:42877585@qq.com
地址: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82-1号开发大厦12楼
详细介绍
——律师简介

邱丽丽律师,女,汉族,1982年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2005年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任职多年,2010年入职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邱丽丽律师毕业于名校法学院,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务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法律服务意识、丰富的社会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仲裁案件以及其他非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邱丽丽律师目前主要专注于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业务和公司法律事务、商务谈判、法律尽职调查等非诉讼业务。

 

——业务范围

1、刑事辩护:擅长涉毒案件的辩护、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的辩护、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案件的辩护、涉诈骗案件的辩护;

2、合同纠纷:擅长买卖合同纠纷业务、借款合同纠纷业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业务;

3、公司法务:擅长公司收购业务、股权转让业务、资信调查业务、合同审查业务等。

 

——最近三年成功典型案例

1、广西贺州市首例传销案,邓某、梁某、黎某、罗某、叶某等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本案作为贺州市有史以来首例传销大案,案件涉及面广、案情重大复杂,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两次向法院建议延期审理,邱丽丽律师作为黎某一审辩护人,法院经过三次庭审,最终采纳邱丽丽律师关于黎某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量刑情节的辩护意见。

2、福建安溪籍陈某、钟某、余某、郑某、王某等十人涉嫌诈骗一案,上述十人涉嫌通过使用虚拟电话,冒充房管局、税务局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由于该案涉及面广、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巨大,CCTV12栏目组对2017年12月21日、22日两天庭审情况进行了全程跟踪拍摄,制作专题普法节目,并于2018年10月6日在CCTV12《庭审现场》栏目进行直播和报道。邱丽丽律师作为第二被告人钟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钟某具有如实供述、当庭认罪并主动向被害人赔偿全部损失的量刑意见,法院最后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钟某获得了从轻处罚。

3、郑某、苗某、付某、曾某、刘某五人涉嫌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五人于2012年11月建立“中国觉醒大学”网站,以互联网为平台,公开宣称自己是“佛公主”、“宇宙第一佛”、“释迦牟尼女身佛”,其眼睛能放出“光舍利”,其有金刚不坏之身。利用、散布迷信邪说蛊惑、蒙骗他人,骗取钱财,通过“皈依法会”或建立多个QQ群的方式发展、控制信徒。先后在北京、四川、湖北、河北及南宁市青秀区等地举行集会,举办“皈依法会”发展信徒,并通过接收供奉款的方式骗取信徒的钱财。由于该案比较敏感,社会影响巨大,该案吸引了包括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有关人员以及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邪教侦查支队负责人在内的相关人员旁听,邱丽丽律师作为曾某的辩护人,其辩护意见获得了委托人家属以及旁听人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4、韦某宇与韦某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为委托人韦某宇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韦某宁根据交警事故认定书起诉要求韦某宇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邱丽丽律师接受韦某宇的委托后,主动到交警部门调取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笔录提交给法院,庭审中提出原告不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具有因果关系的意见,最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认定原告在民事赔偿上应自行承担10%的责任。

5、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与肖某、黄某、何某、邱某、廖某、陈某、黎某、朱某等十三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上述十三人分别与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加盟经营合同》,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授权加盟商分别收取包括上述十三家加盟商在内的多家加盟商的加盟费总额超过五百万元,由于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多家加盟商均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肖某、黄某、何某等十三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委托彭臣概律师、邱丽丽律师作为仲裁阶段的代理人,多家加盟商依照加盟合同约定向南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加盟合同返还加盟费并要求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律师团队经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在仲裁阶段提出两点意见:一是双方签订的《加盟与经营合同》性质上属于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二是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授权加盟商存在隐瞒有关信息和提供虚假信息的重大违约行为。最后,南宁仲裁委员会全部采纳了代理律师上述两点意见,作出解除合同返还加盟费并要求广西某惠食品有限公司向加盟商支付违约金的仲裁裁决。

 

——服务方式

邱丽丽律师依托于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强大的法律服务团队,得益于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丰富的资源,通过分工协作、集思广益,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240680…、 0771-5760001

微信公众号:邱丽丽律师

微信小程序:南宁律师邱丽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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