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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房产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到底如何处理才妥当?
发布日期:2025-06-06    作者:韩翔律师
一、案件详情
2023 11 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将其名下的一处房屋出售给张某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先向李某支付了 60000 元定金,又在 2023 11 月支付了 500000 元购房款。双方明确约定,在 2024 5 月前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交付房屋。然而,约定的日期早已过去,李某却既不交付房屋,也不退还购房款。无奈之下,张某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李某返还购房款 560000 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和违约金共计 100000 元。
二、纠纷核心
本案中李某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日期履行交付房屋和退还购房款的义务。这种违约行为严重损害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导致张某面临财产损失和居住权益无法保障的困境。
三、诉讼策略
律师介入此案后,迅速与张某展开深入沟通,全面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随后,律师开始收集整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在分析李某的违约事实以及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款后,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后,律师积极推进诉讼流程,在庭审过程中据理力争,全力为张某争取解除合同、返还款项以及赔偿损失等诉求。
四、法律运用
在本案中,主要运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表明,张某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张某根据此条款,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为自己的权益争取到了法律支持。
五、判决结果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李某解除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返还张某购房款 560000 元,同时支付其利息损失和违约金 100000 元。这一判决结果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
六、经验指南
在日常生活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务必谨慎。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过户、交房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付款后一定要保留好凭证,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若卖方出现违约行为,先收集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违约事实与诉求,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及时咨询房产纠纷律师,了解诉讼流程与风险。在律师协助下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立案,积极应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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