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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卫股份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进展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2    作者:谢保平律师

X卫股份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31日,江苏XX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中显示:
1、江苏XX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卫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1次提示性公告,分阶段披露涉及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规定,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被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 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 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而在此之前,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处罚字[2024]5号)。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X卫股份的关联人情况
二、X卫股份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X卫股份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局决定:
一、对江苏XX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二、对李X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
三、对项XX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X卫股份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603880X卫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X卫股份违规依据:
2023年7月28日江苏XX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李X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3006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 号)。
2024年5月22日江苏X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处罚事先告知书》(苏处罚字[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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