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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制药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4-05-31    作者:谢保平律师

普*制药最新索赔消息:
2024年5月30日,海南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披露定期报告的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中显示: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海南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3. 公司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如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 公司存在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5. 公司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停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024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海南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定期报告的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4-048),披露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和自查整改的进展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投资者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普*制药索赔参考条件如下:
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300630普*制药,且在2024年4月17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以上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股索卫团队的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普*制药违规依据:
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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