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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奎文区法院贷款诈骗罪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5-16    作者:赵荣烈律师

我们在潍坊市奎文区代理了一起涉嫌贷款诈骗罪的案件。基本情况就是被告人和其他的几个被告是在潍坊纺织城从事纺织买卖的个体工商户,他们共同担保从银行贷款。在银行办理贷款时,提供给银行的很多材料,包括产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购买方的收款证明等这些材料都是虚假的材料。按照当事人的陈述,在当时办理贷款时,这些都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忙出具的一些材料,仅仅是要求当事人他们在上面盖章或者是走流水,所以银行工作人员是明知的。贷款到期之后,他们还偿还不了银行的贷款,银行在经过民事判决和执行仍然没有执行到财产的情况下,银行就选择了报警,称当时这几名被告在办理银行贷款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银行的贷款,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这个案件非常有争议,因为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在之前有生效民事判决的情况下,如果要转化为刑事,应当由法院,先撤销民事判决,再将材料移送给公安立案,而不应当由公安直接立案侦查。所以这个案件的程序上是不合法的。我们多名律师在开庭过程中都提出了相应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虽然没有在这方面采纳辩护律师的意见,但是从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上照顾到了各被告人,按照最低的刑罚幅度来处罚。

所以说这个案件我们辩护的最终结果也是非常成功。类似于这样的案件在整个潍坊市或者山东省,应当来说是非常普遍的。所以这起案件能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一个好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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